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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地A: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1-04-30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
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
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积极的沟通以及实施持续
的现金分红政策等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1、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税后
净利润为-8,267,637.30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
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3,848,828.32 元,减去 2019 年
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8,325,374.40 元,2019 年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7,255,816.62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9
年度末总股本138,756,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1,387,562.4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6月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所有股东的股息已于2020年7月24日划转完毕,分红派息工作顺利完成。

    2、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5.43 万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
民币-484.31 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5,725.58 万元,减去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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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138.76 万元,2020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102.51 万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
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归 以其他        以其他
           现金分红金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属于上市公司普 方式现           方式现
分红年度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 通股股东的净利 金分红        金分红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的金额      的比例


2020 年                0    -7,954,264.86          0.00%       0.00      0.00%


2019 年    1,387,562.40     50,824,576.74          2.73%       0.00      0.00%


2018 年    8,325,374.40     26,320,484.31         31.63%       0.00      0.00%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
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利润分配决策中独立董
事尽职履责,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二、信息披露及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实施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护每位投资者的知情权。2020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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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共计 117
个,对公司经营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等事项进行了披露。此外,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的基础上,适度
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可参考性及实用性。

    三、投资者接待与沟通情况

    日常工作中,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来电、来访,回复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上的提问,时刻保持沟通顺畅。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公平的原
则,及时、认真地回复投资者的提问,积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和
建议。此外,交流过程中注意宣传投资者保护理念,引导投资者通过查阅公司公
告了解有关公司信息。

    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
股东大会。2020 年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利
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
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
当诉求。其中: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大
会的比例为 39.41%;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大会
的比例为 39.42%;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大会的比例
为 39.39%;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大会
的比例为 35.34%;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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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为 35.35%。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大
会的比例为 27.41%。

    2020 年 1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大
会的比例为 27.42%。

    六、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通过积极开展各专项工作,形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投资者保护专项机制,
不断在日常工作中强化投资者保护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投资者保护行为。公司将
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保护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更好地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与公司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的成果。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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