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深天地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09-25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天地A
股票代码:000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4908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间接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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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含义。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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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 5
二、股东情况............................................................. 5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 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四、科铭投资控股与乐纳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一、 备查文件........................................................... 13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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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科铭
指 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控股
科杰斯投资 指 深圳科杰斯投资有限公司
乐纳实业 指 深圳乐纳实业有限公司
科杰斯实业、目标公司 指 深圳科杰斯实业有限公司
深天地 A、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铭实业投资控股与深圳乐纳实业关于转让科杰斯实业
《股份转让协议》 指
100%股权的协议
乐纳实业拟通过受让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持有的科杰斯实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业 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收购科杰斯投资持有的全部上
市公司股份 13,875,70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指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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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注册地址: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绍嘉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LGPK9J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投
资咨询、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
经营范围: 限制项目);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
记机关登记为准)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16-09-23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黄绍嘉、深圳市世纪恒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55-83275886
二、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黄绍嘉 99%
2 深圳市世纪恒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它国家或地区 职务
居留权
黄绍嘉 男 中国 深圳 香港 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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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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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计划安排从而进行的一项资产处置行为。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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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的科杰斯实业 100%股权的方式,间
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3,875,70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图:
黄绍嘉 深圳市世纪恒丰
99% 1%
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
100%
科杰斯实业
100%
科杰斯投资
10%
深天地 A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也不
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其他受限情况。
四、科铭投资控股与乐纳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LGPK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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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黄绍嘉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乐纳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XUP1P
法定代表人:张晓东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1 层东区 3112 室
现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深圳科杰斯实业有限公(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
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
没有设定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
责任。
三、甲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负责完成办理工商变
更手续,乙方提供协助。
四、有关目标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其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目标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
的风险及亏损,目标公司转让前留存收益或亏损也由乙方全部享有或承担。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
负债务,致使乙方在受让股权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
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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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
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
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
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六、股权转让后,乙方承认和履行目标公司的章程和协议,并按其所占的股权
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纠纷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一律提交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
八、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
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解决。
九、有关费用负担:
各方应支付与本协议下股权转让有关的其各自的开支、成本和费用。各方应负
责支付因本协议下股权转让而依法应由其支付的任何税项。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
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目标公司存档一份,商事登记单
位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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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期间未进行过上市公
司股份的买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3,875,708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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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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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交所、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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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深天地A 股票代码 000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深圳市
称 有限公司 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有□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有□ 否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 他 □( 请 注 明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 露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持 股 数 量 : 13,875,708 股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持 股 比 例 : 10%
行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信 息
股票种类: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拥有数量: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 动 比 例 : 10%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不排除□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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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科铭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绍嘉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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