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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地A:关于公司签署《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的公告2021-12-02  

                                                   关于公司签署《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8 年 8 月 23 日,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深天地 A”)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以下简称“规土
委南山局”)签署了《收地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深规土南收协字【2018】
第 001 号),经公司与规土委南山局协商一致,就 T403-0027、T403-0028 宗地
及 98 补-005 号红线范围用地的收回、移交、保留等事宜达成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 2018 年 8 月 27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 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41)。

    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签署了
《<收地补偿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由于保留用地及收地范围涉及未征转用
土地,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原协议约定的收回土地面积及置换保留用地位置有关
事宜达成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签署<收地补偿协议
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签署了《<深圳经济
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具体如下:

    二、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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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签署《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乙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地合字(1993)0007 号《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乙方取
得宗地号 T403-0027、T403-0028 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T403-0027 宗地用地面积
14,154.3 平方米,T403-0028 宗地面积 7,636 平方米,用地面积共计 21,790.3
平方米。根据《收地补偿协议书》及《<收地补偿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乙
方同意先行移交宗地内 5,513 平方米用地,用于安置深圳市大勘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返还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为履行上述移交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上述宗
地调整用地范围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 T403-0027 宗地面积调整为 8,993.63 平方米,
T403-0028 宗地面积为 7,283 平方米,调整后面积共计 16,276.63 平方米,上述
宗地合并调整为 T403-0302 宗地。

    2、本补充协议书签订后,乙方相关权利义务仍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土地
使用合同书》、《收地补偿协议书》及其第一补充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3、上述宗地其他要求按照原合同书规定不变。本补充协议与《深圳经济特
区土地使用合同书》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书
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系公司根据《收
地补偿协议书》及其第一补充协议书的约定,先行移交宗地内 5,513 平方米用地
后为履行移交义务而就宗地调整用地范围等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的约定做好
有关土地移交等事宜,尽快完善该地块的开发手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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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签署《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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