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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地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2022-02-1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金额合计
约为 22,028.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7.41%。其中,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949.05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
的 31.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5,078.18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
额的 68.45%。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起诉的主要目的是通
过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

    公司一般是以项目作为结算单元支付上游供应商材料款。自 2021 年以来,
由于产业链资金流偏紧,公司下游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支付货款,导致公司支
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期限相应延长。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
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
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或者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2、裁定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原告(上    被告(被上             受理法院(或   公司收到受理
 序                                                                       诉讼/仲裁金额
      诉人)/仲   诉人)/仲裁   案由     仲裁委员会)   通知书或应诉                                诉讼(或仲裁)请求及审理结果(如有)              案件状态
 号                                                                          (元)
      裁申请人     被申请人              及受理案号     通知书的时间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534,246.67
                                                                                          元;
                                                                                          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 2019 年年终奖金差额 156,728 元;
                                                                                          3、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 5,000 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南山
                                                                                          (以上金额不含诉讼费合计为 695,874.67 元)
                  深圳市天地             区人民法院/
                                劳动合                  2021 年 7 月 16                   判决结果:
 1       陈*莉    (集团)股             (2021)粤                        695,874.67                                                                  已上诉
                                同纠纷                        日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19 年税前年
                  份有限公司              0305 民初
                                                                                          终奖 82,180 元;
                                           13761 号
                                                                                          2、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的赔偿金 475,720 元;
                                                                                          3、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4,845
                                                                                          元;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 元,原告已预交,原告自愿承担。




                                                                                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湖南省株洲
                                                                                    诉讼请求:
                            请求公   市天元区人
               株洲天地中                                                           1、判令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陆*容、何*
    何*、陆*                司收购    民法院/      2021 年 7 月 19
2              亿混凝土有                                            8,000,000.00   共计人民币 800 万元以收购原告陆*容、何*合计持有的被告株洲      待判决
          容                股份纠   (2021)湘          日
               限公司                                                               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纷      0211 民初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525 号
                                                                                    诉讼请求:
                                                                                    1、三被告赔偿原告 1106195 元(其中:生活费及护理费 20000 元、
                                                                                    营养费 2000 元、交通费 11630 元、残疾赔偿金 387636 及被扶养
                                                                                    人生活费 237229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4 万元、后续治疗费 20 万
                                                                                    元、财物损失 1200 元、残疾辅助器具费 1500 元、误工费 14.5
                                                                                    万元、就诊期问住宿费 6 万元);
               陈孝根、深                                                           2、以上损失由被告二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圳市天地混                                                           后再赔偿其余损失,不足部分由承保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被告二
                                     深圳市福田
               凝土有限公   机动车                                                  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赔偿
                                     区人民法院/
               司、中国太   交通事                 2021 年 8 月 29                  责任;                                                        一审已判
3   廖*                               (2021)粤                        1,106,195
               平洋财产保   故责任                       日                         3、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决
                                      0304 民初
               险股份有限    纠纷                                                   判决如下:
                                      28982 号
               公司深圳分                                                           1、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本判
               公司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向原
                                                                                    告廖梅赔偿 426416.99 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优先在交强险责
                                                                                    任限额内赔付;
                                                                                    2、驳回原告廖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案案件受理费 6030.97 元,由原告负担 3706.15 元(予以免交),
                                                                                     由被告太平洋财险负担 2324.82 元。原告已预交的 3015.49 元,
                                                                                     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太平洋财险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2324.82 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
                                                                                     行。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
                                                                                     2,488,450.89 元;
               深圳市金恒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自 2020 年 4 月 15
               业建设有限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止的违约金 308,876.11 元,并以欠付货
    深圳市天   公司、江西             深圳市龙华                                     款 2,488,450.89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 2021 年 7
    地新材料   安石建设集    混凝土   区人民法院/                                    月 2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2021 年 8 月 29
4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     销售合   (2021)粤                      2,897,327.00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因实现债权而支出        已判决。
                                                          日
    远东混凝   司、肖*东、   同纠纷    0309 民初                                     的律师费 100,000.00 元;
    土分公司   深圳振东华              11342 号                                      (以上第 1-3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2,897,327.00 元)
               集团有限公                                                            4、判令被告四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清
                   司                                                                偿责任;
                                                                                     5、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488,450.44 元、违约金
                                                                                     308,876.11 元及 2021 年 7 月 2 日之后的违约金。




                                                                           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及砂浆货款 1,225,564.97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为止的逾期付款损
                                                                                    失 676,522.35 元以及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
                                                                                    (以上金额合计:1,902,087.32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深圳市福田
    深圳市天                                                                        判决结果:
               中建二局第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8 月 29                  1、被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5              三建筑工程            (2021)粤                      1,902,087.32                                                                 已出判决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剩
                有限公司              0304 民初
      公司                                                                          余货款 1,225,564.97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剩余货款
                                      42851 号
                                                                                    1,225,564.97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85%上浮 50%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2、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
                                                                                    被告未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
                                                                                    案件受理费 10,959.39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负担,被告
                                                                                    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深圳市劳动                                     仲裁请求:
                                     人事争议仲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裁委员会/                                      990,554.75 元;
               深圳市天地
                            劳动合   (深劳人仲    2021 年 8 月 29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6     李*      (集团)股                                            1,096,354.75                                                                  已上诉
                            同纠纷   案【2021】          日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份有限公司
                                     10050 号)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深圳市南山                                     仲裁裁决:
                                     区人民法院/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年度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6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2021)粤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461.81 元;
                                     0305 民初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21505 号                                   一审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一
                                                                                 项,改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2、请求判令撤销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二
                                                                                 项,改判:请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律师费 461.81 元。
                                                                                 3、维持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三项。
                                                                                 4、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判决:
                                                                                 1、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互诉被告)李*支付 2019 年度年
                                                                                 终奖金差额 100,800 元及律师费 461.81 元;
                                                                                 2、驳回原告(互诉被告)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互诉双方提起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各 5 元,已各自预交,由各
                                                                                 自负担。

                                     湖南省株洲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市天元区人
               湖南麓江市                                                        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 222,675 元及逾期付款违
    中亿混凝                买卖合    民法院/     2021 年 8 月 29
7              政建设工程                                           292,675.00   约金 70,000 元(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按年利率 15.4%继续计    已立案
    土有限公                同纠纷   (2021)湘         日
               有限公司                                                          算至货款全部清偿止);
       司                            0211 民初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
                                      4032 号




                                                                        7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株洲市荷塘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湖南红旗市
                                       区人民法院/                                     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 350,035 元及逾期付款利
     中亿混凝   政园林建设    买卖合                   2021 年 9 月 6
8                                       (2021)湘                         370,035.00   息 20,000 元(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继续      已立案
     土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    同纠纷                         日
                                        0202 民初                                      计算至货款全部清偿止);
        司      司
                                         2859 号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
                                       东海县人民                                      诉讼请求:
                何*安、连云
                              建设工      法院/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施工款 95,000 元,返还保证金 5 万
                港天地经纬                             2021 年 10 月 26                                                                             已开庭未
9     李*根                   程施工   (2021)苏                         145,000.00   元;
                房地产开发                                   日                                                                                       判决
                               合同     0722 民初                                      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责任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
                                         7611 号                                       3、二被告承担本案涉诉费用。
     深圳市天                                                                          良材公司上诉请求: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
     地良材混   深圳市鹏城                                                             粤 0304 民初 50561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广东省深圳
     凝土有限   建筑集团有                                                             鹏城公司上诉请求:1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鹏城
                                       市中级人民
     公司(深   限公司(深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公司无需支付天地良材公司逾期利息;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10                                        法院/                               /                                                                     已判决
     圳市鹏城   圳市天地良    同纠纷                         日                        均由天地良材公司承担。
                                       (2021)粤 03
     建筑集团   材混凝土有                                                             判决结果:
                                       民终 29463 号
     有限公     限公司)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受理费 9,669.37 元。由上诉人
     司)                                                                              负担。
                                       备注:一审案
                                       号(2020)粤
     深圳市天
                深圳市真和              0307 民初                                      上诉请求:
     地良材混
                丽生态环境    买卖合     38105 号      2021 年 10 月 26                1、请求依法撤销(2020)粤 0307 民初 38105 号民事判决,并依   已开庭未
11   凝土有限                                                                 /
                股份有限公    同纠纷   深圳市中级            日                        法改判。                                                       判决
     公司横岗
                     司                 人民法院/                                      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分公司
                                       (2021)粤 03
                                       民终 4581 号



                                                                              8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申请: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人民币 2,078,139.89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79,341 元(以
                                                                                     2,078,139.89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被告收到中铁物贸(深圳)有限公
                                                                                     司货款次日开始计算,直至被告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
                                      南山区人民                                     以上合计人民币 2,157,480.89 元
     深圳市天   深圳市国富              法院/                                        判决结果: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12   地混凝土   建筑有限公            (2021)粤                      2,157,480.89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已上诉
                             同纠纷                      日
     有限公司       司                0305 民初                                      2,075,861.4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17898 号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2,029.9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承担。
                                                                                     上诉请求:
                                                                                     1、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 0305 民初 17898 号《民
                                                                                     事判决书》,应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为:驳回深圳市国富建筑
                                                                                     有限公司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9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833,575.34 元
                青森熠源投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8 月 1 日之后
     江苏省江   资管理有限            连云港市中
                             金融借                                                      利息以 1,000 万元为基数;3、请求被告二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
     天建设工   公司、连云              级法院/       2021 年 10 月 26
13                           款合同                                      10,833,575.34   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待判决
     程有限公   港天地经纬            (2021)苏 07         日
                             纠纷案                                                      4、请求被告三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有款项在被告三未履行出资
        司      房地产开发            民初 719 号
                                                                                         义务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
                                                                                         5、请求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有款项在被告四未
                鞠*慧、鞠*
                                                                                         履行出资义务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平、臧*香
                                                                                         6.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深圳市天地                                                               1、请求被告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公司向原
                新材料有限            深圳市龙华                                         告支付货款 926,757.55 元;
                公司、深圳            区人民法院/                                        2、请求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支付 2021 年 9 月 14 日以 926,757.55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案件已受
14     刘*      市天地新材            (2021)粤                          936,757.55     元为基数的利息;
                             同纠纷                         日                                                                                                 理
                料有限公司            0309 民初                                          3、请求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支付原告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
                远东混凝土            15457 号                                           4、请求判令被告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远东混凝土分
                  分公司                                                                 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天地                                                               诉讼请求:
                                      龙岗区人民
                良材混凝土                                                               1、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到期拒付的承兑汇票本金 1,840,573.54
     深圳市家                票据追   法院/
                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元及利息(自 2021 年 8 月 15 日起至二被告还清款项之日止);
15   兴伟业有                索权纠   (2021)粤                         1,846,872.39                                                                        待开庭
                深圳市龙岗                                  日                           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限公司                   纷     0307 民初
                区和荣辉建                                                               以上费用暂合计:人民币 1,846,872.39 元
                                      30622 号
                材商行                                                                   撤销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维兴建业建材商行提出的诉讼请



                                                                              10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求。
                                                                                   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和荣辉建材商行为被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砂浆货款 394,272.40 元;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9
     地新材料   深圳建业工            (2021)粤                                   日止的违约金 40,364.75 元,并以欠付货款 394,272.40 元为基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16   有限公司   程集团股份            0307 民初                       434,637.15   数按照中国人民授权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待开庭
                             同纠纷                      日
     东建混凝    有限公司              33301 号                                    (LPR)四倍的标准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
     土分公司                                                                      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463,637.15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1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1,905,311.65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及 2021 年年终奖 635,595.30 元;
                                                                                        3、请求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5,000 元。
                                                                                        合计金额:2,595,906.95 元。
                                        深圳市劳动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人事争议仲                                      1、将 15082 号案中申请人徐*请求的 2019 奖金差额变更为
                                        裁委员会/深                                     121,929.17 元;
                                        劳人仲案                                        2、将 15083 号案中申请人苏*蓉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徐*、苏*                           【2021】                                        101,352.78 元、2020 年及 2021 年奖金数额变更为 110,000 元;
     蓉、李*、                          15082-15092                                     3、将 15084 号案中申请人李*请求的 2019 奖金差额变更为
     胡*湘、卢                          号                                              234,301.79 元;
                  深圳市天地
     *、李*杏、                劳动合   (2021)粤    2021 年 11 月 30                  4、将 15085 号案中申请人胡*湘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7                (集团)股                                             3,783,730.12                                                                  已上诉
     彭*、王*、                同纠纷   0305 民初           日                          109,118.19 元、2020 年全年奖金 219,718.94 元、2021 年 1 月 1
                  份有限公司
     姚*莉、石                          25288 号                                        号至 5 月 8 日奖金 73,239.64 元;
     *铭、刘*                           (2021)粤                                      5、将 15086 号案中申请人卢*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春                              0305 民初                                       109,452.11 元;
                                        25287 号                                        6、将 15087 号案中申请人李*杏请求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2021)粤                                      111,640.97 元;
                                        0305 民初                                       7、将 15088 号案中申请人彭*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25286 号                                        44,505.75 元、2020 年奖金数额为 20 万元;
                                                                                        8、将 15089 号案中申请人王*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27,487.15 元;
                                                                                        9、将 15090 号案中申请人姚*莉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26,000 元;
                                                                                        10、将 15091 号案中申请人石*铭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1,881,206.17 元;
     11、将 15092 号案中申请人刘*春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58,777.46 元。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支付徐炼等 11 名申请人 2019 年度奖税前差额估计
     3,125,751.54 元(各申请人的具体裁决金额详见附表,被申请
     人在支付年终奖时应依法为申请人代缴个人所得税);
     2、被申请人支付徐炼等 11 名申请人律师费估计 44644.72 元(各
     申请人的具体裁决金额详见附表)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集团一审(对徐*7 人的)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及律师费。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 39,324,747.42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19,069.56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
                                      深圳国际仲                                       自愿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深圳市林   深圳市天地                                                                                                                           已调解,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作权益
18   强投资有   良材混凝土                                             40,443,817.01                                                                 待履行分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期付款。
                                       5023 号-4                                       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173,717.50 元,依据
                                                                                       和解协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
                                                                                       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347,435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
                                                                                       剩余部分 173,717.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
                                                                                       解协议约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173,717.50 元。




                                                                            1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 3,867,534.59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9,262.18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
                                 深圳国际仲
           深圳市天地                                                            自愿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已调解,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19   严*   良材混凝土                                             3,966,796.77   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作权益      待履行分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有限公司                                                              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    期付款。
                                  5021 号-4
                                                                                 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兑:本案仲裁费 34,617.50 元。依据
                                                                                 和解协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
                                                                                 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69,235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
                                                                                 剩余部分 34,617.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
                                                                                 解协议的约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34,617.50 元。




                                                                       1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 11,152,468.66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26,803.8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深圳国际仲                                       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
             深圳市天地                                                                                                                         已调解,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
20   严*红   良材混凝土                                             11,679,272.46                                                               待履行分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
             有限公司                                                                                                                           期付款。
                                    5022 号-4                                       依法予以确认。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68,992 元。依据和解
                                                                                    协议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
                                                                                    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137,984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68,992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约定
                                                                                    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68,992 元。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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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
                                                                                 分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5,183,888.8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
                                                                                 分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上述货款 5,183,888.87 元为
                                                                                 基数,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支付延迟履行利息;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维权律师费 50,000 元;
           深圳市天地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一、
           新材料有限
                                 深圳国际仲                                      二、三项请求与被申请人一承担共同支付的民事责任;              已仲裁调
           公司东建混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5、本案仲裁费由两被申请人承担。                               解,待分
21   刘*   凝土分公                                               5,233,888.87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调解结果:                                                    期履行货
           司、深圳市
                                  4950 号-4                                      1、本案和解协议是各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自愿达成的,是          款
           天地新材料
                                                                                 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
           有限公司
                                                                                 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解协
                                                                                 议的内容属于各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畴,
                                                                                 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2、本案仲裁费 40,635.50 元。依据和解协议约定及《仲裁规则》
                                                                                 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承
                                                                                 担。申请人已预交 81,271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用后,剩余部分
                                                                                 40,635.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
                                                                                 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约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40,635.50 元。




                                                                       17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1、判令二被告退回原告已支付的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2 月期
                深圳市天地
                                      惠州市大亚                                      间的物业管理费 4,620 元、退回水电费 3,022 元;
                物业管理有
                                      湾经济技术                                      2、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因二被告拒不开通水电气导致原告无法
                限公司惠州   物业服
                                      开发区人民      2021 年 11 月 30                使用房屋的损失 6,600 元(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被告为房屋   已开庭,
22    贺*军     分公司、深   务合同                                      14,242.00
                                      法院/(2021)         日                        开通水电气之日即 2021 年 3 月 3 日止,参照同地段的房屋的租     尚未判决
                圳市天地物    纠纷
                                      粤 1391 民初                                    金标准每月 2,000 元计算,损失为:6,600 元)
                业管理有限
                                        6556 号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公司
                                                                                      起诉金额合计:12,242 元。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预拌混凝土及砂浆货款 220,622.55
                                                                                      元;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止的逾期付款
                深圳市雄狮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损失 52,298.68 元及自 2021 年 10 月 23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
23              景观科技实            (2021)粤                         306,921.23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
                业有限公司             0305 民初
       公司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34,000 元;
                                        21950 号
                                                                                      以上合计 306,921.23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费
                                                                                      用。




                                                                             18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19,177 元(含平时加班,周末加班,
                                                                                 法定节日加班三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2 年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
                                   深圳市劳动                                    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133 元(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满
                                   人事争议仲                                    一年起算);
             深圳市天地
                          劳动争   裁委员会/深   2021 年 11 月 30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死亡赔偿金 200,000 元;
24   张*新   物业管理有                                             284,210.00                                                                   中止审理
                            议      劳人仲案           日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4 月 28 日止的工资 3,500 元;
               限公司
                                    【2021】                                     5、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截留捐款 39,000 元(申请人亲属张*富死
                                    15245 号                                     亡时,其单位同事亲友发起捐款,被申请人截留);
                                                                                 6、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正常医疗期间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1 日就医被克扣工资 5,400 元;
                                                                                 7、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维权的律师费 5,000 元。
                                                                                 仲裁决定:
                                                                                 中止深劳人仲案【2021】15245 号案件的审理。




                                                                        19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144,000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变更仲裁请求:
                                      深圳市劳动
                                                                                       1、将案号深劳人仲案【2021】15427 号申请人贾*军原第一项请
                                      人事争议仲
                深圳市天地                                                             求变更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234,301.79 元。
                             劳动争   裁委员会/深   2021 年 11 月 30
25    贾*军     (集团)股                                              239,301.79     裁决结果:                                                    已上诉
                               议      劳人仲案           日
                份有限公司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税前 234,301.79
                                       【2021】
                                                                                       元(被申请人在支付年终奖时应依法为申请人代缴个人所得税);
                                       15427 号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集团一审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及律师费。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株洲市天元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区人民法院/
                湖南长城建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1,861,020.8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6   混凝土有                         (2021)湘                       1,911,020.90                                                                  待开庭
                设有限公司   同纠纷                       日                           50,000 元(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
      限公司                           0211 民初
                                                                                       息至本案货款全部清偿止)。
                                        5710 号
                广州市越秀
                住宅建设有            株洲市天元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限公司、广            区人民法院/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判决两被告连带支付货款 12,662,555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7   混凝土有   州市越秀住            (2021)湘                       12,992,555.00                                                                 待判决
                             同纠纷                       日                           330,000 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要求按 3 倍同期银行贷款
      限公司    宅建设有限             0211 民初
                                                                                       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至本案货款全部清偿止)。
                公司株洲分              5708 号
                   公司




                                                                            20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株洲市天元
                                                                                      诉讼请求:                                                    12 月 27
     株洲天地                         区人民法院/
                株洲诚晟建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判决两被告连带支付货款 1,483,1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90,000      日开庭,
28   混凝土有                         (2021)湘                       2,383,100.00
                设有限公司   同纠纷                       日                          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要求按 3 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   已经申请
      限公司                           0211 民初
                                                                                      逾期利息至本案货款全部清偿止)。                                保全
                                        5709 号




                                                                            2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张*亮)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自 2013 年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615.9 元、赔
                                                                                     偿申请人自 2012 年 7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间共 6 个月未缴纳
                                                                                     社保费的经济损失 5,136 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58,112 元、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的工资 1,050 元、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
                                                                                     明、向申请人支付维权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109,117.9 元。
                                                                                     (何*辉)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8,883 元、支付拖欠
                                       深圳市劳动
                                                                                     申请人自 2005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人事争议仲
     张*亮、何                                                                       29,967.7 元、赔偿申请人自 2004 年 2 月入职至 2009 年 3 月期
                 深圳市天地            裁委员会/                                                                                                      仲裁结果
     *辉、彭*                 劳动争                 2021 年 11 月 30                间共 60 个月未缴纳社保费的经济损失 52,440 元、支付少发申请
29               物业管理有            深劳人仲案                       710,376.20                                                                    已出,准
     寿、张*                    议                         日                        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差额 450 元、
                   限公司              【2021】                                                                                                        备上诉
     良、赵*明                                                                       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1,2374 元、向申请
                                       15047-15051
                                                                                     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号
                                                                                     229,114.7 元。
                                                                                     (彭*寿)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2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05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133.10 元、
                                                                                     赔偿申请人自 2011 年 12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间共 13 个月未
                                                                                     缴社保费的经济损失 11,128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 61,170 元、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当享有的丧假工资
                                                                                     1,000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 750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
                                                                                     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118,385 元。



                                                                            2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张*良)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
     申请人自 2013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9,996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8,936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
     工资 750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
     费 5,000 元。共计 91,886 元。
     (赵*明)5、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
     申请人自 2013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26,150.6 元、赔偿申请人自 2012 年 12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
     间共 4 个月未缴社保费 4,396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 97,872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 1,250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
     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161,872.6 元。
     裁决结果:
     (张*亮)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6000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881.03 元;被申请
     人支付申请人张*亮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2764.37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
     民币 47539.1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律师费人民币
     329537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张*亮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
     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张*亮的其他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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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何*辉)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11759.36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 202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31.03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
     民币 5741.38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补偿人民币 79667.65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律师费人民
     币 2612.93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何*辉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
     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
     的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何*辉的其他仲裁请求。
     (彭*寿)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16828.59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 202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72.38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
     民币 312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人民币 53847.2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律师费人民币
     3930.21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彭*寿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
     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彭*寿的其他仲裁请求。
     (张*良)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5469.54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66.67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
     民币 2764.37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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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补偿人民币 42443.41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律师费人民
     币 3531.8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张*良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
     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
     的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张*良的其他仲裁请求。
     (赵*明)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6470.69 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821.26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
     资人民币 5741.38 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85628.35 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律师费人民币 377357 元;
     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赵*明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七、驳回申请人赵*明的其他仲裁请求。




2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所欠货款 500,000 元及
                                                                                        利息 21,441 元(暂计至提起仲裁之日,利息以 500,000 元为基
                深圳市天地            深圳国际仲
                                                                                        数,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计至
                新材料有限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30    苏*富                                                              546,441.00     还清时止);                                                   待开庭
                公司远东混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律师费 25,000 元;
                凝土分公司            5611 号-4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一审三项合计人民币 546,441 元。
                                                                                        仲裁请求:
                                                                                        1、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8,131,678.05 元及
                                                                                        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货款本金 18,131,678.05 元为基数,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
                                                                                        倍计算,自 2021 年 5 月 16 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算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该违约金为 1,062,617.08 元)。
                                                                                        2、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代理费
                                      深圳国际仲
                                                                                        291,000 元。
     东莞市恒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3、本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强制执
31   益达建材   砼剂开发有            (2021)深国                      19,485,295.13
                             同纠纷                        日                           调解结果:                                                       行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仲受 5382 号
                                                                                        仲裁庭对和解内容的调整:前款所述的剩余未支付货款本金的计
                                      -4
                                                                                        算方式:应付货款本金款总额 17,631,678.05 元-已支付货款本
                                                                                        金。仲裁庭对《和解协议》的其余内容予以确认。
                                                                                        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100,216 元。依据和解协
                                                                                        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
                                                                                        请人承担。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的约定支付。申请人已预交
                                                                                        200,432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100,216 元将由仲裁
                                                                                        院退还给申请人。




                                                                             26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天地
                物业管理有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天
                限公司龙福            区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立机电设                服务合                 2021 年 11 月 30
32              苑小区管理            (2021)粤                        91,800.00     1、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电梯维护服务费 91,800 元;         待判决
     备有限公                同纠纷                       日
                处、深圳市            0305 民初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司
                天地物业管            23140 号
                理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预拌混凝土货款合计
                                                                                      3,796,104.42 元;
                                      北京仲裁委
     深圳市天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止的逾期付
                中国建筑一               员会/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款损失共 506,695.2 元(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及自 2021
33              局(集团)            (2021)京仲                      4,644,022.70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年 11 月 11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
                 有限公司             收字第 8758
       公司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96,000 元;
                                           号
                                                                                      以上暂计 4,598,799.62 元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保全费、保函担保费共
                                                                                      计 45,223.04 元
                湖南省第四
                                      长沙市天心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工程有限公
                                      区人民法院/                                     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 392,745 元及逾期付款利
     中亿混凝   司、湖南省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34                                    (2021)湘                       4,277,280.00   息 34,983 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9 月,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待开庭
     土有限公   第四工程有   同纠纷                       日
                                       0103 民初                                      率计付至货款全部清偿止)。
        司      限公司长沙
                                        11494 号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
                  分公司




                                                                            27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预拌混凝土货款 11,014,708.37 元;
                                      北京市丰台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止的逾期付款
     深圳市天
                中国建筑一            区人民法院/                                      损失 2,227,895.85 元及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35              局(集团)            (2021)京                       13,972,604.22   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有限公司             0106 民初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730,000 元;
       公司
                                      35382 号                                         以上金额合计 13,972,604.22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费
                                                                                       用。
                                      惠州市大亚
                                      湾经济技术
                                                                                       诉讼请求:
     惠州鸿创   深圳市天地            开发区人民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660,009.60 元及逾期付
36   贸易有限   砼剂开发有               法院/                         1,682,378.23                                                                   待判决
                             同纠纷                       日                           款违约金合计 1,682,378.23 元;
       公司       限公司              (2021)粤
                                                                                       2、本案的受理费(含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1391 民初
                                        6912 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货款
                                                                                       6,853,704.08 元;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止的逾期付款
                中国建筑第            (2021)湘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损失 4,210,412.26 元及自 2021 年 10 月 23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
37              五工程局有             0111 民初                       11,556,116.34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
                  限公司                17053 号
       公司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492,000 元;
                                                                                       以上合计 11,556,116.34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费
                                                                                       用。



                                                                            28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税后)144,225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年度年终奖(税后)192,208.33
                                                                                     元。
                                                                                     合计金额 341,433.33 元。
                深圳市天地            深劳人仲案                                     裁决结果:
                             劳动纠                  2022 年 2 月 8
38    路*歌     (集团)股             【2021】                       341,433.33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度年终奖税后差额 144,225 元。     已上诉
                               纷                         日
                份有限公司              17602 号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2,143.44 元。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 144,225 元及律师
                                                                                     费 2,143.44 元。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146,368.44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混凝土货款 328,224.22 元;
                                                                                     2、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止的逾
                                                                                     期付款损失 758,365.03 元(从 2019 暖 3 月 31 日首次逾期付款
     深圳市天                         深圳国际仲
                深圳市基础                                                           之日起,按 LPR 四倍标准计算,暂计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止)及
     地良材混                买卖合      裁院/       2022 年 2 月 8
39              工程有限公                                            1,131,589.25   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2021)深国        日
                    司                                                               失;
       公司                           仲受 6677 号
                                                                                     3、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45,000 元;
                                                                                     以上暂共计 1,131,589.25 元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保全费、保函担保费等
                                                                                     费用。



                                                                           29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991,667.31 元;
                                      广州市天河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止的违约金
                中国建筑第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108,649.85 元,并以欠付货款 991,667.3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40              四工程局有            (2021)粤                     1,100,317.16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利率(LPR)的标准支付
                  限公司               0106 民初
       公司                                                                         自 2021 年 10 月 30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42192 号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1,100,317.16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181,572.75 元;
                                      广州市天河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止的违约金
                中国建筑第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55,972.73 元,并以欠付货款 181,572.7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41              四工程局有            (2021)粤                     237,545.48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利率(LPR)的标准支付
                  限公司               0106 民初
       公司                                                                         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42191 号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237,545.48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3,963,818.15 元;
                中铁一局集
                                      深圳市南山                                    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11
     深圳市天   团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月 26 日止的违约金 407,720.29 元,并以欠付货款 3,963,818.15
     地良材混    广州分公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42                                    (2021)粤                     4,371,538.44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司、中铁一   同纠纷                      日
                                       0305 民初                                    一年期货款市场利率(LPR)的标准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27 日起
       公司     局集团有限
                                       25290 号                                     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公司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4,371,538.44 元)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30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2,247,511.36 元;
                深圳市华剑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止的违约金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天   建设集团股                                                           304,161.21 元,并以欠付货款 2,247,511.36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份有限公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
43                                    (2021)粤                      2,551,672.57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司、深圳市   同纠纷                       日                         的标准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
                                       0305 民初
       公司     鸿翔丰盈投                                                           续违约金;
                                        25549 号
                资有限公司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2,551,672.57 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6,799,461.96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23,581.03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0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7,123,042.99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4    顾*刚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6,924,779.19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2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6,399,461.96 元;
                                                                                                                                                   求 。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71,477.1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41,717.05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7,123.04 元。
                                                                                     以上共计 6,924,779.19 元。




                                                                           3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167,212.59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63,283.7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5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4,380,496.34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5   刘*英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4,380,496.34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为: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3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167,212.59 元;
                                                                                                                                                求 。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63,283.7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98,330.38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4,380.5 元。
                                                                                   以上标的暂计 4,438,207.22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1,945,497.1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81,405.6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5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12,476,902.77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6    聂*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12,712,902.37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为: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4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1,945,497.12 元;
                                                                                                                                                 求。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181,405.6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68,522.71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12,476.9 元。
                                                                                   以上标的暂计 12,712,902.37 元。



                                                                        3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998,803.7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75,912.39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6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5,234,716.11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7   陶*宝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4,898,942.50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1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541,052.74 元;
                                                                                                                                              求 。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0,675.29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36,979.75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5,234.72 元
                                                                                  以上共计 4,898,942.5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410,930.25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1,426.5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1,482,356.79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8   黄*颖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1,505,989.64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6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410,930.25 元;
                                                                                                                                             求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21,426.5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67,150.48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1,482.36 元。
                                                                                  以上标的暂计 1,505,989.64 元。



                                                                        3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天地
                良材混凝土                                                           诉讼请求:
     广东红墙
                有限公司、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本金 6,152,964.31 元及违约金
     新材料股                买卖合   广东省博罗     2022 年 2 月 8
49              深圳市天地                                            7,159,978.09   1,007,013.78 元,本案诉讼标的合计 7,159,978.09 元。         待开庭
     份有限公                同纠纷   县人民法院          日
                良材混凝土                                                           2、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司
                有限公司横                                                           担。
                 岗分公司
                                      株洲市劳动
                                                                                     仲裁请求:
                                      人事争议仲
                株洲天地混   支付经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6,578 元;
                                       裁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8
50    汤*芳     凝土有限公   济赔偿                                    45,128.00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26,310   待开庭
                                      株劳人仲案          日
                    司       等争议                                                  元;
                                      字(2022)第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失业保险损失:12,240 元。
                                         007 号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