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金额合计 约为 22,028.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7.41%。其中,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949.05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 的 31.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5,078.18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 额的 68.45%。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起诉的主要目的是通 过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 公司一般是以项目作为结算单元支付上游供应商材料款。自 2021 年以来, 由于产业链资金流偏紧,公司下游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支付货款,导致公司支 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期限相应延长。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 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 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或者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2、裁定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原告(上 被告(被上 受理法院(或 公司收到受理 序 诉讼/仲裁金额 诉人)/仲 诉人)/仲裁 案由 仲裁委员会) 通知书或应诉 诉讼(或仲裁)请求及审理结果(如有) 案件状态 号 (元) 裁申请人 被申请人 及受理案号 通知书的时间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534,246.67 元; 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 2019 年年终奖金差额 156,728 元; 3、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 5,000 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南山 (以上金额不含诉讼费合计为 695,874.67 元) 深圳市天地 区人民法院/ 劳动合 2021 年 7 月 16 判决结果: 1 陈*莉 (集团)股 (2021)粤 695,874.67 已上诉 同纠纷 日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19 年税前年 份有限公司 0305 民初 终奖 82,180 元; 13761 号 2、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的赔偿金 475,720 元; 3、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4,845 元;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 元,原告已预交,原告自愿承担。 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湖南省株洲 诉讼请求: 请求公 市天元区人 株洲天地中 1、判令被告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陆*容、何* 何*、陆* 司收购 民法院/ 2021 年 7 月 19 2 亿混凝土有 8,000,000.00 共计人民币 800 万元以收购原告陆*容、何*合计持有的被告株洲 待判决 容 股份纠 (2021)湘 日 限公司 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纷 0211 民初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525 号 诉讼请求: 1、三被告赔偿原告 1106195 元(其中:生活费及护理费 20000 元、 营养费 2000 元、交通费 11630 元、残疾赔偿金 387636 及被扶养 人生活费 237229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4 万元、后续治疗费 20 万 元、财物损失 1200 元、残疾辅助器具费 1500 元、误工费 14.5 万元、就诊期问住宿费 6 万元); 陈孝根、深 2、以上损失由被告二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圳市天地混 后再赔偿其余损失,不足部分由承保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被告二 深圳市福田 凝土有限公 机动车 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赔偿 区人民法院/ 司、中国太 交通事 2021 年 8 月 29 责任; 一审已判 3 廖* (2021)粤 1,106,195 平洋财产保 故责任 日 3、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决 0304 民初 险股份有限 纠纷 判决如下: 28982 号 公司深圳分 1、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本判 公司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向原 告廖梅赔偿 426416.99 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优先在交强险责 任限额内赔付; 2、驳回原告廖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案案件受理费 6030.97 元,由原告负担 3706.15 元(予以免交), 由被告太平洋财险负担 2324.82 元。原告已预交的 3015.49 元, 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太平洋财险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2324.82 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 行。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 2,488,450.89 元; 深圳市金恒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自 2020 年 4 月 15 业建设有限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止的违约金 308,876.11 元,并以欠付货 深圳市天 公司、江西 深圳市龙华 款 2,488,450.89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 2021 年 7 地新材料 安石建设集 混凝土 区人民法院/ 月 2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2021 年 8 月 29 4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 销售合 (2021)粤 2,897,327.00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因实现债权而支出 已判决。 日 远东混凝 司、肖*东、 同纠纷 0309 民初 的律师费 100,000.00 元; 土分公司 深圳振东华 11342 号 (以上第 1-3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2,897,327.00 元) 集团有限公 4、判令被告四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清 司 偿责任; 5、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2,488,450.44 元、违约金 308,876.11 元及 2021 年 7 月 2 日之后的违约金。 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及砂浆货款 1,225,564.97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为止的逾期付款损 失 676,522.35 元以及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 (以上金额合计:1,902,087.32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深圳市福田 深圳市天 判决结果: 中建二局第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8 月 29 1、被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5 三建筑工程 (2021)粤 1,902,087.32 已出判决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剩 有限公司 0304 民初 公司 余货款 1,225,564.97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剩余货款 42851 号 1,225,564.97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85%上浮 50%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2、驳回原告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 被告未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 案件受理费 10,959.39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负担,被告 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深圳市劳动 仲裁请求: 人事争议仲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裁委员会/ 990,554.75 元; 深圳市天地 劳动合 (深劳人仲 2021 年 8 月 29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6 李* (集团)股 1,096,354.75 已上诉 同纠纷 案【2021】 日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份有限公司 10050 号)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深圳市南山 仲裁裁决: 区人民法院/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年度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6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2021)粤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461.81 元; 0305 民初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21505 号 一审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一 项,改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 100,800 元。 2、请求判令撤销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二 项,改判:请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律师费 461.81 元。 3、维持深劳人仲案【2020】10050 号仲裁裁决书第三项。 4、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判决: 1、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互诉被告)李*支付 2019 年度年 终奖金差额 100,800 元及律师费 461.81 元; 2、驳回原告(互诉被告)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被告(互诉原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互诉双方提起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各 5 元,已各自预交,由各 自负担。 湖南省株洲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市天元区人 湖南麓江市 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 222,675 元及逾期付款违 中亿混凝 买卖合 民法院/ 2021 年 8 月 29 7 政建设工程 292,675.00 约金 70,000 元(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按年利率 15.4%继续计 已立案 土有限公 同纠纷 (2021)湘 日 有限公司 算至货款全部清偿止); 司 0211 民初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 4032 号 7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株洲市荷塘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湖南红旗市 区人民法院/ 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 350,035 元及逾期付款利 中亿混凝 政园林建设 买卖合 2021 年 9 月 6 8 (2021)湘 370,035.00 息 20,000 元(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继续 已立案 土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 同纠纷 日 0202 民初 计算至货款全部清偿止); 司 司 2859 号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 东海县人民 诉讼请求: 何*安、连云 建设工 法院/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施工款 95,000 元,返还保证金 5 万 港天地经纬 2021 年 10 月 26 已开庭未 9 李*根 程施工 (2021)苏 145,000.00 元; 房地产开发 日 判决 合同 0722 民初 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责任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 7611 号 3、二被告承担本案涉诉费用。 深圳市天 良材公司上诉请求: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 地良材混 深圳市鹏城 粤 0304 民初 50561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广东省深圳 凝土有限 建筑集团有 鹏城公司上诉请求:1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鹏城 市中级人民 公司(深 限公司(深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公司无需支付天地良材公司逾期利息;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10 法院/ / 已判决 圳市鹏城 圳市天地良 同纠纷 日 均由天地良材公司承担。 (2021)粤 03 建筑集团 材混凝土有 判决结果: 民终 29463 号 有限公 限公司)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受理费 9,669.37 元。由上诉人 司) 负担。 备注:一审案 号(2020)粤 深圳市天 深圳市真和 0307 民初 上诉请求: 地良材混 丽生态环境 买卖合 38105 号 2021 年 10 月 26 1、请求依法撤销(2020)粤 0307 民初 38105 号民事判决,并依 已开庭未 11 凝土有限 / 股份有限公 同纠纷 深圳市中级 日 法改判。 判决 公司横岗 司 人民法院/ 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分公司 (2021)粤 03 民终 4581 号 8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申请: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人民币 2,078,139.89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79,341 元(以 2,078,139.89 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被告收到中铁物贸(深圳)有限公 司货款次日开始计算,直至被告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 南山区人民 以上合计人民币 2,157,480.89 元 深圳市天 深圳市国富 法院/ 判决结果: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12 地混凝土 建筑有限公 (2021)粤 2,157,480.89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 已上诉 同纠纷 日 有限公司 司 0305 民初 2,075,861.4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17898 号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2,029.92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承担。 上诉请求: 1、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 0305 民初 17898 号《民 事判决书》,应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为:驳回深圳市国富建筑 有限公司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9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833,575.34 元 青森熠源投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8 月 1 日之后 江苏省江 资管理有限 连云港市中 金融借 利息以 1,000 万元为基数;3、请求被告二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 天建设工 公司、连云 级法院/ 2021 年 10 月 26 13 款合同 10,833,575.34 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待判决 程有限公 港天地经纬 (2021)苏 07 日 纠纷案 4、请求被告三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有款项在被告三未履行出资 司 房地产开发 民初 719 号 义务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 5、请求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应还原告所有款项在被告四未 鞠*慧、鞠* 履行出资义务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平、臧*香 6.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深圳市天地 1、请求被告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公司向原 新材料有限 深圳市龙华 告支付货款 926,757.55 元; 公司、深圳 区人民法院/ 2、请求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支付 2021 年 9 月 14 日以 926,757.55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案件已受 14 刘* 市天地新材 (2021)粤 936,757.55 元为基数的利息; 同纠纷 日 理 料有限公司 0309 民初 3、请求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支付原告支付律师费 10,000 元; 远东混凝土 15457 号 4、请求判令被告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远东混凝土分 分公司 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天地 诉讼请求: 龙岗区人民 良材混凝土 1、判令二被告连带清偿到期拒付的承兑汇票本金 1,840,573.54 深圳市家 票据追 法院/ 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元及利息(自 2021 年 8 月 15 日起至二被告还清款项之日止); 15 兴伟业有 索权纠 (2021)粤 1,846,872.39 待开庭 深圳市龙岗 日 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限公司 纷 0307 民初 区和荣辉建 以上费用暂合计:人民币 1,846,872.39 元 30622 号 材商行 撤销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维兴建业建材商行提出的诉讼请 10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求。 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和荣辉建材商行为被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砂浆货款 394,272.40 元;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9 地新材料 深圳建业工 (2021)粤 日止的违约金 40,364.75 元,并以欠付货款 394,272.40 元为基 买卖合 2021 年 10 月 26 16 有限公司 程集团股份 0307 民初 434,637.15 数按照中国人民授权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待开庭 同纠纷 日 东建混凝 有限公司 33301 号 (LPR)四倍的标准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 土分公司 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463,637.15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1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1,905,311.65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及 2021 年年终奖 635,595.30 元; 3、请求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5,000 元。 合计金额:2,595,906.95 元。 深圳市劳动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人事争议仲 1、将 15082 号案中申请人徐*请求的 2019 奖金差额变更为 裁委员会/深 121,929.17 元; 劳人仲案 2、将 15083 号案中申请人苏*蓉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徐*、苏* 【2021】 101,352.78 元、2020 年及 2021 年奖金数额变更为 110,000 元; 蓉、李*、 15082-15092 3、将 15084 号案中申请人李*请求的 2019 奖金差额变更为 胡*湘、卢 号 234,301.79 元; 深圳市天地 *、李*杏、 劳动合 (2021)粤 2021 年 11 月 30 4、将 15085 号案中申请人胡*湘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7 (集团)股 3,783,730.12 已上诉 彭*、王*、 同纠纷 0305 民初 日 109,118.19 元、2020 年全年奖金 219,718.94 元、2021 年 1 月 1 份有限公司 姚*莉、石 25288 号 号至 5 月 8 日奖金 73,239.64 元; *铭、刘* (2021)粤 5、将 15086 号案中申请人卢*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春 0305 民初 109,452.11 元; 25287 号 6、将 15087 号案中申请人李*杏请求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2021)粤 111,640.97 元; 0305 民初 7、将 15088 号案中申请人彭*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25286 号 44,505.75 元、2020 年奖金数额为 20 万元; 8、将 15089 号案中申请人王*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27,487.15 元; 9、将 15090 号案中申请人姚*莉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26,000 元; 10、将 15091 号案中申请人石*铭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1,881,206.17 元; 11、将 15092 号案中申请人刘*春请求的 2019 年奖金差额变更为 158,777.46 元。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支付徐炼等 11 名申请人 2019 年度奖税前差额估计 3,125,751.54 元(各申请人的具体裁决金额详见附表,被申请 人在支付年终奖时应依法为申请人代缴个人所得税); 2、被申请人支付徐炼等 11 名申请人律师费估计 44644.72 元(各 申请人的具体裁决金额详见附表)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集团一审(对徐*7 人的)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及律师费。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本金 39,324,747.42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19,069.56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 深圳国际仲 自愿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深圳市林 深圳市天地 已调解,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作权益 18 强投资有 良材混凝土 40,443,817.01 待履行分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期付款。 5023 号-4 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173,717.50 元,依据 和解协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 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347,435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 剩余部分 173,717.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 解协议约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173,717.50 元。 1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 3,867,534.59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9,262.18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 深圳国际仲 深圳市天地 自愿达成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已调解,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19 严* 良材混凝土 3,966,796.77 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作权益 待履行分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有限公司 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 期付款。 5021 号-4 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兑:本案仲裁费 34,617.50 元。依据 和解协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 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69,235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 剩余部分 34,617.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 解协议的约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34,617.50 元。 1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 11,152,468.66 元;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26,803.8 元;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调解结果: 1、关于和解协议:本案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深圳国际仲 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 深圳市天地 已调解,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解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依法有权 20 严*红 良材混凝土 11,679,272.46 待履行分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畴,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 有限公司 期付款。 5022 号-4 依法予以确认。 2、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68,992 元。依据和解 协议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 承担。申请人已预交 137,984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68,992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约定 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68,992 元。 16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 分公司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5,183,888.87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建混凝土 分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以上述货款 5,183,888.87 元为 基数,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支付延迟履行利息;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维权律师费 50,000 元; 深圳市天地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一、 新材料有限 深圳国际仲 二、三项请求与被申请人一承担共同支付的民事责任; 已仲裁调 公司东建混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5、本案仲裁费由两被申请人承担。 解,待分 21 刘* 凝土分公 5,233,888.87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调解结果: 期履行货 司、深圳市 4950 号-4 1、本案和解协议是各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而自愿达成的,是 款 天地新材料 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 有限公司 制性规定以及不损害其他安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和解协 议的内容属于各方依法有权可以自由处分的民事权利义务范畴, 仲裁庭对该和解协议的效力依法予以确认。 2、本案仲裁费 40,635.50 元。依据和解协议约定及《仲裁规则》 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承 担。申请人已预交 81,271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用后,剩余部分 40,635.50 元将由仲裁院退还给申请人,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 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约定直接向申请人支付 40,635.50 元。 17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1、判令二被告退回原告已支付的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2 月期 深圳市天地 惠州市大亚 间的物业管理费 4,620 元、退回水电费 3,022 元; 物业管理有 湾经济技术 2、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因二被告拒不开通水电气导致原告无法 限公司惠州 物业服 开发区人民 2021 年 11 月 30 使用房屋的损失 6,600 元(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至被告为房屋 已开庭, 22 贺*军 分公司、深 务合同 14,242.00 法院/(2021) 日 开通水电气之日即 2021 年 3 月 3 日止,参照同地段的房屋的租 尚未判决 圳市天地物 纠纷 粤 1391 民初 金标准每月 2,000 元计算,损失为:6,600 元) 业管理有限 6556 号 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公司 起诉金额合计:12,242 元。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预拌混凝土及砂浆货款 220,622.55 元;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止的逾期付款 深圳市雄狮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损失 52,298.68 元及自 2021 年 10 月 23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 23 景观科技实 (2021)粤 306,921.23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 业有限公司 0305 民初 公司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34,000 元; 21950 号 以上合计 306,921.23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费 用。 18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19,177 元(含平时加班,周末加班, 法定节日加班三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2 年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 深圳市劳动 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133 元(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满 人事争议仲 一年起算); 深圳市天地 劳动争 裁委员会/深 2021 年 11 月 30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死亡赔偿金 200,000 元; 24 张*新 物业管理有 284,210.00 中止审理 议 劳人仲案 日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21 年 4 月 28 日止的工资 3,500 元; 限公司 【2021】 5、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截留捐款 39,000 元(申请人亲属张*富死 15245 号 亡时,其单位同事亲友发起捐款,被申请人截留); 6、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正常医疗期间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1 日就医被克扣工资 5,400 元; 7、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维权的律师费 5,000 元。 仲裁决定: 中止深劳人仲案【2021】15245 号案件的审理。 19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144,000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变更仲裁请求: 深圳市劳动 1、将案号深劳人仲案【2021】15427 号申请人贾*军原第一项请 人事争议仲 深圳市天地 求变更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 234,301.79 元。 劳动争 裁委员会/深 2021 年 11 月 30 25 贾*军 (集团)股 239,301.79 裁决结果: 已上诉 议 劳人仲案 日 份有限公司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度年终奖差额税前 234,301.79 【2021】 元(被申请人在支付年终奖时应依法为申请人代缴个人所得税); 15427 号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集团一审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及律师费。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株洲市天元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区人民法院/ 湖南长城建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1,861,020.8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6 混凝土有 (2021)湘 1,911,020.90 待开庭 设有限公司 同纠纷 日 50,000 元(暂计算至起诉时,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 限公司 0211 民初 息至本案货款全部清偿止)。 5710 号 广州市越秀 住宅建设有 株洲市天元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限公司、广 区人民法院/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判决两被告连带支付货款 12,662,555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7 混凝土有 州市越秀住 (2021)湘 12,992,555.00 待判决 同纠纷 日 330,000 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要求按 3 倍同期银行贷款 限公司 宅建设有限 0211 民初 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至本案货款全部清偿止)。 公司株洲分 5708 号 公司 20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株洲市天元 诉讼请求: 12 月 27 株洲天地 区人民法院/ 株洲诚晟建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判决两被告连带支付货款 1,483,1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90,000 日开庭, 28 混凝土有 (2021)湘 2,383,100.00 设有限公司 同纠纷 日 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要求按 3 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 已经申请 限公司 0211 民初 逾期利息至本案货款全部清偿止)。 保全 5709 号 2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张*亮)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自 2013 年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615.9 元、赔 偿申请人自 2012 年 7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间共 6 个月未缴纳 社保费的经济损失 5,136 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58,112 元、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的工资 1,050 元、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 明、向申请人支付维权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109,117.9 元。 (何*辉)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8,883 元、支付拖欠 深圳市劳动 申请人自 2005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人事争议仲 张*亮、何 29,967.7 元、赔偿申请人自 2004 年 2 月入职至 2009 年 3 月期 深圳市天地 裁委员会/ 仲裁结果 *辉、彭* 劳动争 2021 年 11 月 30 间共 60 个月未缴纳社保费的经济损失 52,440 元、支付少发申请 29 物业管理有 深劳人仲案 710,376.20 已出,准 寿、张* 议 日 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差额 450 元、 限公司 【2021】 备上诉 良、赵*明 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1,2374 元、向申请 15047-15051 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号 229,114.7 元。 (彭*寿)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2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05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12,133.10 元、 赔偿申请人自 2011 年 12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间共 13 个月未 缴社保费的经济损失 11,128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 61,170 元、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当享有的丧假工资 1,000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 750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 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118,385 元。 2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张*良)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 申请人自 2013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9,996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8,936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 工资 750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 费 5,000 元。共计 91,886 元。 (赵*明)5、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27,204 元、支付拖欠 申请人自 2013 年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26,150.6 元、赔偿申请人自 2012 年 12 月入职至 2013 年 1 月期 间共 4 个月未缴社保费 4,396 元。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 97,872 元、支付少发申请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工资 1,250 元、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 系证明、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共计 161,872.6 元。 裁决结果: (张*亮)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6000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881.03 元;被申请 人支付申请人张*亮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2764.37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 民币 47539.1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亮律师费人民币 329537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张*亮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 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张*亮的其他仲裁请求。 2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何*辉)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11759.36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 202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31.03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 民币 5741.38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补偿人民币 79667.65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何*辉律师费人民 币 2612.93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何*辉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 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 的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何*辉的其他仲裁请求。 (彭*寿)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16828.59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 202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72.38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 民币 312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人民币 53847.23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彭*寿律师费人民币 3930.21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彭*寿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 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彭*寿的其他仲裁请求。 (张*良)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5469.54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466.67 元;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人 民币 2764.37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 24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补偿人民币 42443.41 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张*良律师费人民 币 3531.8 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张*良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 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 的工作年限;驳回申请人张*良的其他仲裁请求。 (赵*明)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人 民币 6470.69 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期间工资差额(含加班费)人民币 821.26 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 2019 年至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 资人民币 5741.38 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 85628.35 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赵*明律师费人民币 377357 元; 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赵*明出具离职证明,列明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七、驳回申请人赵*明的其他仲裁请求。 2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所欠货款 500,000 元及 利息 21,441 元(暂计至提起仲裁之日,利息以 500,000 元为基 深圳市天地 深圳国际仲 数,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计至 新材料有限 买卖合 裁院/(2021) 2021 年 11 月 30 30 苏*富 546,441.00 还清时止); 待开庭 公司远东混 同纠纷 深国仲受 日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律师费 25,000 元; 凝土分公司 5611 号-4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一审三项合计人民币 546,441 元。 仲裁请求: 1、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18,131,678.05 元及 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货款本金 18,131,678.05 元为基数,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 倍计算,自 2021 年 5 月 16 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算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该违约金为 1,062,617.08 元)。 2、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代理费 深圳国际仲 291,000 元。 东莞市恒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3、本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费用均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强制执 31 益达建材 砼剂开发有 (2021)深国 19,485,295.13 同纠纷 日 调解结果: 行 有限公司 限公司 仲受 5382 号 仲裁庭对和解内容的调整:前款所述的剩余未支付货款本金的计 -4 算方式:应付货款本金款总额 17,631,678.05 元-已支付货款本 金。仲裁庭对《和解协议》的其余内容予以确认。 关于本案仲裁费用的承担:本案仲裁费 100,216 元。依据和解协 议的约定及《仲裁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 请人承担。被申请人按《和解协议》的约定支付。申请人已预交 200,432 元,冲抵上述仲裁费后,剩余部分 100,216 元将由仲裁 院退还给申请人。 26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天地 物业管理有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天 限公司龙福 区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立机电设 服务合 2021 年 11 月 30 32 苑小区管理 (2021)粤 91,800.00 1、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电梯维护服务费 91,800 元; 待判决 备有限公 同纠纷 日 处、深圳市 0305 民初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司 天地物业管 23140 号 理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预拌混凝土货款合计 3,796,104.42 元; 北京仲裁委 深圳市天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止的逾期付 中国建筑一 员会/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1 月 30 款损失共 506,695.2 元(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及自 2021 33 局(集团) (2021)京仲 4,644,022.70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年 11 月 11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失; 有限公司 收字第 8758 公司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96,000 元; 号 以上暂计 4,598,799.62 元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保全费、保函担保费共 计 45,223.04 元 湖南省第四 长沙市天心 诉讼请求: 株洲天地 工程有限公 区人民法院/ 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混凝土货款 392,745 元及逾期付款利 中亿混凝 司、湖南省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34 (2021)湘 4,277,280.00 息 34,983 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9 月,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待开庭 土有限公 第四工程有 同纠纷 日 0103 民初 率计付至货款全部清偿止)。 司 限公司长沙 11494 号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 分公司 27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预拌混凝土货款 11,014,708.37 元; 北京市丰台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止的逾期付款 深圳市天 中国建筑一 区人民法院/ 损失 2,227,895.85 元及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35 局(集团) (2021)京 13,972,604.22 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有限公司 0106 民初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730,000 元; 公司 35382 号 以上金额合计 13,972,604.22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费 用。 惠州市大亚 湾经济技术 诉讼请求: 惠州鸿创 深圳市天地 开发区人民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660,009.60 元及逾期付 36 贸易有限 砼剂开发有 法院/ 1,682,378.23 待判决 同纠纷 日 款违约金合计 1,682,378.23 元; 公司 限公司 (2021)粤 2、本案的受理费(含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1391 民初 6912 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货款 6,853,704.08 元;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止的逾期付款 中国建筑第 (2021)湘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1 年 12 月 30 损失 4,210,412.26 元及自 2021 年 10 月 23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 37 五工程局有 0111 民初 11,556,116.34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利息; 限公司 17053 号 公司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492,000 元; 以上合计 11,556,116.34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费 用。 28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19 年终奖差额(税后)144,225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 5,000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20 年年度年终奖(税后)192,208.33 元。 合计金额 341,433.33 元。 深圳市天地 深劳人仲案 裁决结果: 劳动纠 2022 年 2 月 8 38 路*歌 (集团)股 【2021】 341,433.33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19 年度年终奖税后差额 144,225 元。 已上诉 纷 日 份有限公司 17602 号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 2,143.44 元。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仲裁认定的年终奖 144,225 元及律师 费 2,143.44 元。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146,368.44 元。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混凝土货款 328,224.22 元; 2、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止的逾 期付款损失 758,365.03 元(从 2019 暖 3 月 31 日首次逾期付款 深圳市天 深圳国际仲 深圳市基础 之日起,按 LPR 四倍标准计算,暂计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止)及 地良材混 买卖合 裁院/ 2022 年 2 月 8 39 工程有限公 1,131,589.25 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损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2021)深国 日 司 失; 公司 仲受 6677 号 3、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45,000 元; 以上暂共计 1,131,589.25 元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保全费、保函担保费等 费用。 29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991,667.31 元; 广州市天河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止的违约金 中国建筑第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108,649.85 元,并以欠付货款 991,667.31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40 四工程局有 (2021)粤 1,100,317.16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利率(LPR)的标准支付 限公司 0106 民初 公司 自 2021 年 10 月 30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42192 号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1,100,317.16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181,572.75 元; 广州市天河 深圳市天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止的违约金 中国建筑第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55,972.73 元,并以欠付货款 181,572.75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41 四工程局有 (2021)粤 237,545.48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同纠纷 日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利率(LPR)的标准支付 限公司 0106 民初 公司 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42191 号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237,545.48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3,963,818.15 元; 中铁一局集 深圳市南山 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1 年 11 深圳市天 团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月 26 日止的违约金 407,720.29 元,并以欠付货款 3,963,818.15 地良材混 广州分公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42 (2021)粤 4,371,538.44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司、中铁一 同纠纷 日 0305 民初 一年期货款市场利率(LPR)的标准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27 日起 公司 局集团有限 25290 号 至全部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公司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4,371,538.44 元)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30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 2,247,511.36 元; 深圳市华剑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止的违约金 深圳市南山 深圳市天 建设集团股 304,161.21 元,并以欠付货款 2,247,511.36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 区人民法院/ 地良材混 份有限公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 43 (2021)粤 2,551,672.57 待开庭 凝土有限 司、深圳市 同纠纷 日 的标准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 0305 民初 公司 鸿翔丰盈投 续违约金; 25549 号 资有限公司 (以上第 1-2 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2,551,672.57 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6,799,461.96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23,581.03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0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7,123,042.99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4 顾*刚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6,924,779.19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2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6,399,461.96 元; 求 。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71,477.1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41,717.05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7,123.04 元。 以上共计 6,924,779.19 元。 31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167,212.59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63,283.7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5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4,380,496.34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5 刘*英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4,380,496.34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为: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3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167,212.59 元; 求 。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63,283.7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98,330.38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4,380.5 元。 以上标的暂计 4,438,207.22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1,945,497.1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181,405.6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5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12,476,902.77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6 聂*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12,712,902.37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为: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4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1,945,497.12 元; 求。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181,405.65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68,522.71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12,476.9 元。 以上标的暂计 12,712,902.37 元。 32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998,803.7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75,912.39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6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5,234,716.11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7 陶*宝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4,898,942.50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1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4,541,052.74 元; 求 。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0,675.29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36,979.75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5,234.72 元 以上共计 4,898,942.5 元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410,930.25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1,426.5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0 元; 深圳国际仲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担保费。 已受理, 深圳市天地 裁院/ 以上标的暂计 1,482,356.79 元。 买卖合 2022 年 2 月 8 申请人变 48 黄*颖 良材混凝土 (2021)深国 1,505,989.64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同纠纷 日 更仲裁请 有限公司 仲受 6686 号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到期货款 1,410,930.25 元; 求 -4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21,426.54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67,150.48 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1,482.36 元。 以上标的暂计 1,505,989.64 元。 33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天地 良材混凝土 诉讼请求: 广东红墙 有限公司、 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本金 6,152,964.31 元及违约金 新材料股 买卖合 广东省博罗 2022 年 2 月 8 49 深圳市天地 7,159,978.09 1,007,013.78 元,本案诉讼标的合计 7,159,978.09 元。 待开庭 份有限公 同纠纷 县人民法院 日 良材混凝土 2、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司 有限公司横 担。 岗分公司 株洲市劳动 仲裁请求: 人事争议仲 株洲天地混 支付经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6,578 元; 裁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8 50 汤*芳 凝土有限公 济赔偿 45,128.00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26,310 待开庭 株劳人仲案 日 司 等争议 元; 字(2022)第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失业保险损失:12,240 元。 007 号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