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9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本次董事会召开的程序、
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充分,董事会召开程序合
法、有效。
经讨论后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
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职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中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
(3)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平、郑德珵、肖建生
2022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