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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地A: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集团总部、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及
其远东、宝创、东建分公司,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及其横岗分公司,
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千禧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宝创
新材料有限公司、深秦实业有限公司、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等。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3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
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合同
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及对分子公司的管控。内容覆盖了企业内部控制
五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五方面的内
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 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 潜在错报金额 ≤ 利润 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金额>
在错报金额 总额的3%             金额≤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5%


净资产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 ≤ 净资 净资产的3%<潜在错报金 潜在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   产的3%               额≤净资产的5%        净资产的5%

   注:上表利润总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集团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净资产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的财务损失;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错报;

    (3)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
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   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净 资 产 的 3%<
                          直接经济损失 ≤                 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 ≤
                          净资产的3%                      净资产的5%
                                          净资产的5%

   注:上表净资产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缺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并导致重大损失;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4)因决策、管理、执行等原因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导致出现一般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企业造成一般性负面影响;

    (3)因决策、管理、执行等原因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4)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在某领域存在重要缺失,导
致局部性管理失效;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6)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由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

    (1)2021 年 12 月深天地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顺铭贸易”)出资 3800 万与广州宏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金智茂(广州)
实业有限公司,顺铭贸易持股比例 38%,账列长期股权投资,2022 年 4 月签订退
股协议,收回投资资金。

    (2) 2021 年 12 月深天地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顺铭企业”)出资 4500 万元与启恩(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深圳迪
笙实业有限公司,顺铭企业持股比例 22.5%,账列长期股权投资,2022 年 4 月签
订退股协议,2022 年 4 月签订退股协议,收回投资资金。
    (3)2021 年 12 月深天地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新材
料”)出资 4200 万元与清风(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珠海中和仁混凝土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0%,账列长期股权投资,2022 年 4 月签订退股协议,收回投
资资金。

    (4)深天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5 月 6 日以预付水泥材料款的形式
支付给关联方珠海讯鑫科技有限公司资金 3960 万元,账列预付账款,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回。

    (5)深天地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预
付材料款的形式支付给关联方珠海横琴河山五矿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资金
5,800 万元,账列预付账款,于 2022 年 6 月 30 收回。

    (6)深天地子公司深圳市天地砼剂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预
付材料款的形式支付给关联方卓邦(珠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资金 2,900 万元,
账列预付账款,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回。

    (7) 深天地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贸易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以预
付材料款的形式支付给关联方卓邦(珠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资金 6,700 万元、
支付给关联方深圳德源复生实业发展有公司资金 6,000 万元,以上两笔账列预付
账款,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收回;2023 年 1 月 11 日以预付材料款的形式向关
联方湖南省百联华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资金 8,200 万元、向关联方深圳市微
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 5,500 万元,截至报告出具日上述资金已全部收
回。

    上述事项是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过程情况。

       整改情况: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在自评报告出具日之前已将资金全部收
回。就上述问题公司组织有关董事及管理层进一步学习《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公司内控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关联交易行为的
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审核关联交易的授权审批、执行审批程序,完善信息披露制
度,实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各种交易分级处理,权责分明,明确授权审批,避免越级越权、权利交叉等现
象的发生;强化关联方交易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的监督
职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