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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谨将本公司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经审计之财务报表呈各位股东省览。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1994年      94年比93年增长率 1993年      1992年     
 营业收入*     281,731,409 23.47%           228,180,961 105,561,861
 利润总额      74,074,628  29.40%           57,243,967  16,411,226 
 税后利润      66,990,671  33.83%           50,058,292  10,969,208 
 资产总额      384,116,365 20.98%           317,504,564 167,896,425
 股东权益      248,436,360 26.96%           195,684,432 59,281,139 
 每股净资产    2.72        -15.26%          3.21                   
 每股收益      0.73        -12.05%          0.83                   
 每股红利      0.41        -                                       
 股东权益比率% 64.68       4.95%            61.63                  
 净资产收益率% 30.17       -24.35%          39.88                  
*营业收入亦为主营业务收入,均不含税。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公司拟定于1995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具体事项与内容将另行通告。本公司1994年末分配利润为67,654,550.18元,董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另行公布,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
三、业务回顾
1.经营情况:
    1994年度,整个经济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银根紧缩的冲击都有一定程度的回落。钟表行业也相应受到一定影响。但本集团董事会审时度势,对集团的经营策略进行了调整,确保工业产品的基础上,实行工商一体化计划,确保了年初计划的完成,使公司资产总额达3.8亿,全年利润总额达到7407万元。
    本集团依靠航空工业雄厚的技术基础,以高科技为先导,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在过去的一年里,已取得有效成绩。从1994年12月份《经济日报》刊登的全国产品竟争力排行榜上公布的调查排名,可以从一个方面反映飞亚达表的竞争力:“1994年消费者心目中的理想牌”排名,飞亚达位于“雷达”、“劳力土”之前,名列钟表类第一名:“1995年购物首选品牌”排名仍居榜首。可见,飞亚达表的质量,信誉已深入人心,产品的高挡化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可,使得1994年的主营收入高达2.8亿,比1993年增长23.47%。1994年下半年,投资者开始担心“复关”对本集团未来市场份额有直接影响。其实,国外的一些名表早已进入国内市场与飞亚达直接竞争,本集团在“工商一体化”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实施多渠道销售来扩大市场,稳定市场份额,接受“复关”前后进口表的挑战,保持“飞亚达”在国内市场的地位。
    1994年公司被列为国家大型二级企业,深圳市2000年70家重大工业项目之一,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市政府进一步的关心和支持。
    飞亚达在各地设立的“世界名表中心”连锁店初见成效,“西安豪门购物娱乐城”已于1994年下半年正式开业,经营状况较为理想,可望在1995年能有较好的收益。
2.公司利润来源分析
    本公司所取得之利润90%来自飞亚达表经营,10%来自物业及其他收入。
3.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对比
    1994年度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407.5万元,完成溢利预测7,405万元的100.03%;除税有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6,699.1万元,完成溢利预测6,500万元的103.06%。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 年末数 占总股本%
 (一)尚未流通股份   5600     59.02 5054.1     55.24
 发起人法人股       3350     54.92   5025     54.92
 内部职工股          250      4.10   29.1      0.31
 (二)已流通股份     2500     40.98 4095.9     44.76
 A股                1000     16.39 1845.9     20.17
 B股                1500     24.59   2250     24.59
 (三)股份总数       6100       100   9150       100
2.截止1994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                   50,250,000    54.92%
 中国平保(香港)公司                            1,837,000 2.01%境外
 TANDER CHINA INVES-TMENT CO.LTD               1,614,000 1.76%境外
 卫科实业有限公司                              1,548,000 1.69%境外
 SHUM KONG INDUSTRI-AL & TRANDING (HK) CO.LTD  1,218,000 1.33%境外
 LEE MEI KUEN (C/D PITTWATER INV .LTD)           648,000 0.71%境外
 森生实业公司                                    645,000 0.70%境外
 GOOD NATION INVE STMENT LTD.                    633,000 0.69%境外
 PITTWATER INV .LTD                              569,000 0.62%境外
 PING AN INSURANCE (USA) CO.LTD                  563,000 0.61%境外
内部职工股东情况
    本公司内部职工股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外,其它内部职工共220.9万股于1994年8月1日全部上市。
五、截止1994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  名     职务           持股数(股)
    刘景范    董事长            55,000
    李志正    董事              48,000
    门腾善    董事、总经理      54,000
    吕宪斌    董事              40,000
    吴光权    董事              35,000
    卢炳强    董事会首席秘书    20,000
    王心阔    监日会主席        35,000
    邵克雄    监事                   0
    赵德仁    监事              16,000

六、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天联企业介绍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主营业务范围                                      持有权益
 深圳飞达表业有限公司         深圳   电子石英表、钟表零配件、部件和其它                     75%
 深圳飞镖表业外观件有限公司   深圳   计时仪器表壳、表带和其他零配件                         75%
 深圳天福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生产经营电子计时器                                     75%
 深圳飞字艺术钟有限公司       深圳   各式艺术钟                                             75%
 深圳飞晶光学器件联合有限公司 深圳   不磨损人造宝石镜面.光学元器及相关人造蓝宝石装饰品      75%
 深圳飞图新技术开发公司       深圳   脉冲镀金、真空镀膜                                     60%
 上海马可劳斯名表中心         上海   钟表及修理                                             91%
 青岛飞亚达精品世界           青岛   钟表、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80%
 深圳世界名表中心             深圳   钟表及维修                                             50%
 西安豪门美食娱东城有限公司   西安   饮食、娱乐、财物                                       50%
八、业务展望
    作为深圳市2000年70个重大工业项目之一,飞亚达公司将根据其2000年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1995年继续依靠深圳特区地理、政策的优势,航空工业强大的技术后盾,以及企业雄厚的实力,重点利用高科技手段去改造现有传统产品,以便进一点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及国内外市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根据需要,引进一些高科技设备和技术,继续研制、生产以各类新材料、贯金属为基础的永不磨损飞亚达表及相关产品;并向钟表业以外的高科技相关产品延伸,如不磨损精密光学冷加工工艺及元件、精密陶瓷、硬质合金等新型超硬材料及应用,并逐步向智能化扫密仪器仪表领域拓展。
    继续落实“工商一体化计划”,重点提高“世界名表中心”连锁店,西安豪门美食娱乐购物城的经营管理,以便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使产品名牌化、系列化、经营连锁化、国际化的战略部署得以巩固和发展。
九、其它事项
1.公司中文名称: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FIYTA HOLDINGS LTD。
2.注册地址:中国深圳深南中路中航苑飞亚达大厦
    邮政编码:518041
    电话:(0755)3348365
    传真:(0755)3348369
3.法人代表:门腾善
4.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5.股贾简称:
     飞亚达A 证券代码 0026
     飞亚达B 证券代码 2026
6.财务审计机构及顾问: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付刚先生 侯德彰先生
7.法律顾问:
     深圳蛇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任湘清先生
8.股证事务代表:卢炳强 嵇元弘
9.股东可于办事时间到本公司注册地址查阅有关公司资料.
十、重要财务报告及附注说明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1.公司设立及改组说明
    本公司系于1992年12月25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复(1992)1259号文批准,由原“深圳飞亚达计时工业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仍为深内法字01141号,注册资本为61,000,000.00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种指针式石英表及其机芯、零部件、各种计时仪器,加工批发K金首饰表。本公司于1994年6月6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54号文批准,向A、B股东以每十股送十股红股方式派付红股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变更为91,500,000.00元。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合并会计报表
    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除内部往来、资金的拔入与拔出,内销售及收取费用相互抵销、内部销售存货所饮食的利润相互抵销、少数股东权益予以扣除外,相同项目的资产、负债、成本和费用逐项合并。
    (3)长期投资的
    本集团对拥有20%以下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0%至50%股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拥有50%以上股权的长期投资单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4)货币换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我币的经济业务按当年度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以下简称“市场汇价”)折算人民币入帐。年末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按年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货币折算差额,业已计入本年度损益内帐项。
    (5)存货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确定。
    (6)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确定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714%4.5%
        其中:房屋装修设备         18%19%
        机器设备                  9%9.5%
        运输工具                  18%19%
        电子设备                  18%19%
        其他设备                  18%19%

    (7)坏帐准备
    本某团按年末所有债权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
    (8)递延资产
    A.开办费系指本集团各公司在其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筹建期结束后按五年报销;
    B.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系指本集团各公司对租入的厂房及办公楼进行装修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分别按3.5年摊销;
    C.6#大厦二棱装修费系指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苑6号大厦2楼装修费,从1994年1月1日起分5年摊销;
    D.污水处理费系指深圳飞图新技术开发公司进行污水处理工程而发生的费用,从1992年9月1日起分5年摊销;
    E.供电、供水设备投资支出及电力增容费系指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苑6#大厦供电、供水专用设备投资支出及其供电增容费,从1993年1月1日起分5年报销。
    (9)无形资产
    A.深圳飞晶光学器件联合有限公司合营乙方作为资本投入的“宝石表镜”生产制造专有技术,从1992年7月16日起分5年摊销;
    B.深圳飞晶光学器件联合有限公司从合营乙方购入“宝石表镜”生产线全部技术资料,从1995年1月1日起分30个月报销。
    (10)利润分配
    本集团1994年的税后利润尚未分配。
附注3.本集团净资产1993年度审计数为195,684,432元,1994年度审计时对1993年净资产重新审核并作了调整为194,391,807元,差异为1,292,625元,差异原因说明如下:
    本集团所控股的飞达公司(本公司占75%股权0公积金中含有股东溢缴出资额1,292,625元,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原审计数未予抵减,应予调整,即减少公积金1,292,625元。

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