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019-01-05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9-002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18 年 11 月 12 日,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
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期限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网络公示
4、反馈方式:以公布反馈联系人、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合规性提出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等相关
材料进行了核查。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
公示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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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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