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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9-026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
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
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
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三)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
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四) 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
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五)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
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
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
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和计量(含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可能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
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
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