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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20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0-01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内容
       1、会计准则变更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
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
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
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
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
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
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
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