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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3-20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十次正式会议,我们在每次会议上均行使了表决权;召开股
东会4次,我们均有列席。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事会次数                    数
                                                                                议
    王建新        10              2          8             0        0           否
    钟洪明        10              2          8             0        0           否
    唐小飞        10              2          8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
                                                                                    4
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向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支付2018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后续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三)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股份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五)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我们就公司核销部分存货、与中航工业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评估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七)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八)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九)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们就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未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利润分配、变更公司名
称及A股证券简称等重大决策事项提出了供公司参考的意见。
       2、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定期报
告、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核销存货、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会计政策变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
       3、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提名的副总经理候选人
唐海元先生、徐创越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潘波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时,我们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发放进行了审核监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2019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2019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
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
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五、其他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度,我们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独立董事:王建新)      (独立董事:钟洪明)   (独立董事:唐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