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0-027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 2020
年 5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
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8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现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30》。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