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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0-07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等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建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
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
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
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飞亚达、飞亚达 B
       公司证券代码:000026、200026
       法定代表人:黄勇峰
       董事会秘书:潘波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
       邮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公司网址:www.fiytagroup.com
       电子邮箱:investor@fiyta.com.cn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

  序号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
  2.00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3.00
             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74》。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1、王建新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并且对《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
据和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
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黄勇峰先生、陈立彬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根据有关规定对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
       6、公司实施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25 日(B 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提交
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
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
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
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
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
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18 楼
       收件人:熊瑶佳
       邮 编:518057
       电 话:0755-8601366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
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
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已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
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
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
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
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
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王建新
                                                                 2020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
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
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
托书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
1.00
     其摘要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
2.00
     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
3.00
     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签署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