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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0-076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 2020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称“激励计划”)规定,

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授予日起 24 个月为禁售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33.3%。公司拟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授予完成日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按规定比例解锁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

间的间隔大于 12 个月。

    经审查,本期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 6 名离职原激

励对象合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 14.7 万股以外,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

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剩余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涉及解除限售 A 股限制

性股票合计 135.7641 万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71%。

    董事长黄勇峰先生、董事总经理陈立彬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

余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0-078》。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
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

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贯彻落实

文件精神,认真对照《通知》内容及《公司法》、《证券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完成了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