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3-2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                        00002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邵崇                                                周朝晖
电话                               0755-83684138                                       0755-83684138
传真                               0755-83684128                                       0755-83684128
电子信箱                           ir@sec.com.cn                                       ir@sec.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12,506,042,318.05        12,350,782,449.00                        1.26%       12,828,482,28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34,053,498.89      1,452,986,892.64                       39.99%         964,838,77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953,636,274.57      1,447,969,215.56                       34.92%         906,009,379.0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90,136,649.58      2,294,482,046.83                       39.04%        2,638,556,671.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96                  0.5498                   39.99%                    0.36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5%                     9.23%        增加2.22个百分点                      6.50%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元)                          38,441,387,696.52        33,393,505,287.47                       15.12%       32,359,212,80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711,215,299.62        16,317,194,801.12                        8.54%       15,168,609,627.71




                                                                                                                                     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8,241                                                  115,349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国资委          国家             47.82%    1,264,000,517                1,263,483,317
华能国际            国有法人         25.02%     661,161,106                   421,161,106
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0.51%      13,599,787
红-个人分红
-018L-FH002 深
广东电力发展股
               其他                   0.32%        8,400,000
份有限公司
宝盈先进制造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 其他                   0.19%        4,999,943
券投资基金
王雪                境内自然人        0.17%        4,540,000
周广大              境内自然人        0.16%        4,356,200
嘉实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 其他                   0.16%        4,338,628
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投资控股
               国有法人               0.14%        3,763,042
有限公司
深圳市亿鑫投资
               其他                   0.13%        3,323,614
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未知其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说明
                             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自然人股东王雪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540,000
(如有)                     股,实际合计持有 4,540,000 股。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5%                     67.75%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14.87%
        100%
                                   47.82%                                     35.1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0.14%                                                                     25.0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而
尚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5%的股权,因此,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5%的
权益。
    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华能国际 10.78%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能
国际 3.27%的权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 0.04%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 0.77%的权益。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团结带领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强化“两个战略
定位”,坚持“安全至上、成本领先、效益为本、环境友好”的经营方针,加快战略转型发展,在质量、
效益、结构等方面实现全面优化,利润指标创近五年以来的新高。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06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4亿元,按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0.7696元。截至2014年末,公
司总资产384.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7.11亿元。
    2014年,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24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4%,完成年度计划的100.6%。
其中:燃煤电厂166.1亿千瓦时,燃机电厂59.1亿千瓦时,水电1.4亿千瓦时,风电5.4亿千瓦时(含调试
电量),光伏发电1.4亿千瓦时,垃圾发电8亿千瓦时。公司所属燃煤电厂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4,745小时,
同比减少364小时;燃机电厂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902小时,同比增加491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546
小时,同比减少269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356小时,同比增加108小时。
    2014年,公司加快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成功收购新疆库尔勒热电联产项目;收购江苏高邮、河南鹤
壁风电项目和江苏大丰、河北邢台光伏发电项目;安徽泗县、甘肃武威、山东滕州、内蒙古满洲里、内蒙
古奈曼旗、江苏邳州、江苏淮安二期等光伏发电项目陆续获得核准或备案;在四川、广西成功收购4个水
电站合计11.9万千瓦,实现公司水电“零”的突破。公司“走出去”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加纳燃机电厂
二期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源环保产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成功收购福建
龙岩垃圾发电项目,获得广西桂林垃圾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燃气板块取得新突破,成功获得潮州管道燃
气供应项目。
    2014年,公司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潜力得到了资本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认可,品牌形象持续提升,
公司股票市值实现翻番。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暨新领军者年会上,公司被授予“全球成长型公司”,荣获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公司百强奖”、联合国工发组织“全球新型城镇化建设新能源示
范企业”、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深圳市质量建设特别贡献奖等荣誉,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在
行业内首获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最高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
目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于上述涉及会
计政策变更的事项,业已调整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对比数,详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之“财
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除上述调整外,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其他会计科目未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于2014年11月1日前,公司之子公司加
纳公司发电机组的折旧系数为                                                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4
0.014403美元/千瓦时。2014年10月,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
加纳公司一期工程完成竣工决算,根据                                        为减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三十九次会议于2014 2014年11月1日
竣工决算报告,加纳公司调减固定资产                                        计美元31.27万元,同时减
                                     年10月30日批准
暂估价值,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14                                      少2014年度营业成本计美
年11月1日起,将该一期发电机组的折                                         元31.27万元。
旧系数变更为0.012911美元/千瓦时。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甘孜水电公司、贡嘎投资公司、大丰正辉公司、鹤
壁新能源公司、高邮协合公司、新东阳公司等六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报告期内新设立四川投资
公司、滕州能源公司、武威开发公司、仲恺燃气公司、方华力恒能源公司、泗县深能公司、深能资源开发
公司等七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深圳能源机电设备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于2011年11月到期,
2014年该公司已完成清算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