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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1994年    比上年增长(%) 1993年    1992年6.1-12.31
 1.营业收入         114504.27         79.23  63887.27        26457.18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14504.27         79.23  63887.27        26457.18
 2.利润总额          22380.93         46.75  15251.21         3010.06
 3.税后利润          12532.05         46.70   8542.89         1531.36
 4.资产总额         530448.77          9.46 484604.17       309118.30
 5.股东权益          81302.14          4.44  77845.20        32513.20
 6.每股净资产(元)        2.31         -0.05      2.43            1.53
 7.每股收益(元)(1)      0.356         36.92      0.26            0.14
   每股收益(元)(2)      0.356         52.79     0.233            0.07
 8.每股红利(元)         0.200         22.70     0.163            0.07
 9.股东权益比率(%)      15.33        -0.67%     16.00           10.52
 10.净资产收益率(%)     15.75         2.23%     13.52             4.7
注:1.根据本公司与本公司发起人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关于资本权益转让的协议》,本公司从1992年6月1日开始建帐。
    2.本公司财务指标1992年数据为6月1日-12月31日的数据,1994年和1993年数据为1月1日一12月31日的数据。
    3.税后利润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4.每股收益(1)是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每股收益(2)是根据年末总股本计算。
    5.净资产收益率按年初年末平均数计算。
    6.分红基金按当年税后利润扣除公积金和公益金后计算。
    7.营业收入、税后利润分别比1993年增长79.23%、46.70%,主要由于本公司主体企业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两台30万千瓦燃媒机组分别于1993年底和1994年11月投入商业运行,1994年新增发电量17.67亿千瓦时所致。
二、年度分配情况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实绩,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出发,本公司董事会1995年4月14日研究拟定1994年度分红送股方案为:“每10股普通股送1股红股,同时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股利”。该方案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6月15日召开1994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股东大会事项详见本公司股东大会公告。
三、业务回顾
    1994年,在国家经济加强宏观调控的大环境下,本公司继续坚持“以电为主,多种经营,确保重点,用活资金,提高效益,加速发展”的经营方针,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公司本部和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全体局工的辛勤努力,克服重重困难,超额完成年度利润计划。
    1994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114504.27万元,实现利润22380.93万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实现税后利润12532.05万元,完成计划的101.2%。按照年末股本35200万股计算,每股税后盈利为0.356元。
1.主营业务增长较快
    1994年,本公司除加强对公司主体企业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生产管理外,还以收购经济效益好的电厂股权的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由于始终坚持以投资深圳电力市场为公司发展重点,服务于深圳市经济建设,从而克服了市场疲软的困难,确保了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公司主体企业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燃煤电厂一号机组(30万千瓦)提前60天完成13.8亿千瓦时的生产计划,年运行7018小时,实现国产新机组投产第一年稳定运行7000小时的奋斗目标;二号机组(30万千瓦)于11月12日投入商业运行,两台机组的建设工期只用了34个月12天,比国家颁发的定额工期提的6个月,妈湾电厂提前18天完成发电15.8亿千瓦时的生产计划,全年发电17.7亿千瓦时,超发电1.9亿千瓦时;月亮湾燃油电厂也取得可喜成绩,年发电量达6.87亿千瓦时。1994年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总发电量达24.57亿千瓦时,约占电量88亿千瓦时的27.9%。满足了深圳经济发展的需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随着妈湾燃煤电厂二号机组的正式投产,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开始从建设阶段逐步转移到生产阶段。本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对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经与各方股东协商,在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立了“财务监审委员会”,认真开展对妈湾公司的内部审计工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该公司的经济效益。
    本公司参股19%股份的金岗电力有限公司,1994年发电工1.96亿千瓦时,年供电量1.93亿千瓦时,销售收入达1.38亿元,圆满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参股10%的深圳长安电力有限公司年发电量2.96亿千瓦时,年供电量2.66亿千瓦时,销售收入达1.72亿元,超额完成生产承包任务。上述两个电厂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多元化经营取得较好的进展
    针对1994年的宏观经济形势,经理局及时调整了投资策略,采用“中间介入”的方式投资回根较高的项目。投资范围包括高科技、房地产和金融证券产业等。除1993年度已参股企业外,1994年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深能仿真与控制公司、参股深圳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海南、惠州等地与其他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努力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与此同时,公司还积极做好股权投资工作,力求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并对已投资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促使每个项目以最合理的方式运作。
    通过资金的合理投入和组合,1994年公司投资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多种经营创利1582万元。
3.员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高效精干”的员工队伍建设原则,通过向社会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截止1994年底,公司本部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员工占员工总数的85.7%。拥有电力、自动控制、热能动力、企业管理、国际金用、财务管理、法律、工民建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公司大胆启用年青干部,部门经理均为30多岁的年轻人,他们不但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精力充沛,开拓进取心强,又有一定工作经验,良好的人才基础为公司效益稳定提高提供了条件。与此同时,1994年公司建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重视公司基础建设工作也是1994年取得较高投资回报的重要原因之一。
4.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说明
    (1)为建设、经营妈湾燃煤电厂二期工程的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按照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新组股东的合营投资协议按期投入注册资本金17000万元;
    (2)投资1710.3万元取得深圳金岗电力有限公司19%的股权,投资获得了较高的回报。
四、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情况
1.本公司截止1994年12月31日的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35200万股
    股份单位:股           面值:每股壹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比例%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股:          21270万         66.47   23397万         66.47
 境内法人股:            1600万          5.00    1760万          5.00
 (2)内部职工股:          830万          2.59    25.5万          0.07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13万          0.04    25.5万          0.0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3700万         74.06 25182.5万         71.54
 (二)已流通股份         8300万         25.94 10017.5万         28.46
 (三)股份总数          32000万        100.00   35200万        100.00
2.公司主要股东名单及持股倩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1)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国家股)           23397万股    66.47%
 (2)湖南涂本杰                           370万股    1.05%;
 (3)深圳佳德高新技术开发公司             220万股     0.63%
 (4)广东省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9万股     0.59%
 (5)西北电力建设总公司                   187万股     0.53%
 (6)深圳沙角大力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      137.5万股     0.39%
 (7)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                 132万股    0.375%
 (8)深圳君安财务顾问公司               114.3万股     0.35%
 (9)广东粤能有限公司                     110万股     0.31%
 (10)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10万股     0.31%
 (11)秦皇岛港货运总公司                  110万股     0.31%
 (12)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110万股     0.31%
 (13)深圳市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万股0.31%          
              合    计               25316.3万股    71.92%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及持股情况
    1994年,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根据工作需要,任命赵立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时免去许伟建先生的本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对本公司股票持股数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劳德容    董事长          36000股
    林腾龙    董事、总经理    32400股
    曾  荣    董事            32400股
    简基遥    董事            21600股
    黄锦松    董事、副总经理  24800股
    赵立金    董事、财务总监  11600股
    胡政光    董事            21600股
    焦新平    董事             8700股
    周道志    董事                0股
    李木成    监事             8700股
    赵克强    监事            19600股
    杜德明    监事            19600股

六、重要事项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2.1994年8月22日,经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
3.1994年9月9日,本公司主体企业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第二台30万千瓦机组并网;11月12日通过验收,投入商业运行;
4.按照1993年招股说明书公布的资金运用计划,投资17000万元参股从事妈湾燃煤供电厂二期工程建设、经营的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拥有该公司25%的股份。
5.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深能仿真控制公司;
6.公司董事许伟建先生因工作变动,经本公司国有股东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提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许伟建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任命赵立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并提交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七、本公司关联企业介绍

 单位名称                 所在地 本公司拥有股权 经营范围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深圳              55% 电力生产                  
 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     深圳              25% 电力生产                  
 深圳深能仿真与控制公司   深圳             100% 电厂仿真系统控制系统开发  
 深圳巨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              60% 广告设计                  
 深圳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51% 生产销售磁肥系列产品和设备
八、业务展望
    1995年,宏观经济形势仍很严峻,这种状况对电力市场的影响在今年将逐步表现出来。本公司在重点保证投资电力产业的同时,将继续拓展其他业务领域,把握有利时机,利用公司资金优势,选择适当的项目进行投资,努力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和盈利来源,为公司今后稳定的发展、逐年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奠定坚实基础。
1、本公司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现有电厂生产管理,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1995年公司主体企业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燃煤电厂的两台30万千丽机组计划发电量26.5亿千瓦时,月亮湾燃油电厂年发电量计划为6亿千瓦时。因此,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今年总发电量将达32.5亿千瓦时,是1994年发电量的1.32倍。投资参股19%的金岗电力有限公司余热发电工程已于1995年初投产。预计当年收益将达500万元人民币,参股10%股权的深圳长安电力有限公司,预计当年收益为150万元人民币。
2、加强对本公司参股的在建电厂的工程基建管理工作,首先,确保西部电力有限公司的第一台30万千瓦机组能够按计划在1996年用电高峰期发电。同时加强对其他预期效益好的在建电厂和已投产电厂项目的研究,选择参股、控股及收购等方式进行投资,努力增加公司主业收益来源,扩大本公司在深圳的市场占  率,并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国内其它地区发展业务。
3、本公司在投资深圳能源电力建设的同时,将按照“安全高效”的原则制定规划投资其他领域,并继续采用“中间介入”等有效投资方式在高新技术、房地产、第三产业等行业选择合适的项目,开拓国内外市场,以扩展经营范围和公司盈利来源,使公司的投资结构更趋优化;同时适合本公司情况的管理方式,使每一个投资项目均能达到预期的投资收益。
4、本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员素质,扩展员工队伍,增强员工的业务能力和开拓精神,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九、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本公司法定注册登记名称: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劳德容
    公司工商登记号码:19224115-8号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深税字04004488号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证券代码:0027    股票简称:深能源A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区北路桑达大厦17层
    邮政编码:518031
2、本公司股证事务代表:林腾龙先生、邵崇先生。
    凡属本公司的股东,需查阅本公司属于应公开的资料,可在每星期一的上午8:30-11:00一本公司证券部查阅。
    联系地址:同本公司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0755)3323769
信德财审报字(1995)第17号
审计报告书
中国  深圳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会计师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199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日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由贵集团管理当局负责,本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本会计师的审计是遵循公认的审计标准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抽查及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本会计师认为,本报告书后附已审的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表达了贯集团199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合并经营业绩和合并财务状况的变动;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此外,本会计师注意到:
    如已审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4所述,贵公司之附属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在深圳经济特区内的电力产品销售收入按17%的增值税税率减半缴纳,所减免的税额计61,478,847.77人民币元已计入营业外收入帐项,尚待获取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运泉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安新
                                                1995年4月16日
                                                中国  深圳  蛇口

附注  重要会计政策
    本合并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基于下列会计政策编制的,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厘定。
    本集团内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在财务报表合并时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集团以外的第三者在本集团各附属公司的资产净值中所占的权益。少数股东应分配利润是指本集团以外的第三者在本集团各附属公司应分得的利润。
    (1)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附属(联营)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
    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时,以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附属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以及投资额虽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者,根据《广东省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财务报表予以合并。
    (3)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以实际成本计价。决算日,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预计短期投资折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
    (4)货币换算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1994年1月1日和决算日,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已计入当年度损益。惟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外币借款帐项产生的外汇折算差额,已计入工程成本帐项。
    (5)存货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在货的成本按分批认定法计算确定,惟燃料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报销法核算。
    (6)坏帐准备
    决算日,本集团按应收帐款(不含关联公司往来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
    (7)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惟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1992年6月1日的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的数额调整入帐。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75%
        机器设备            9.5%
        运输工具           19%
        其他设备           19%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根据设备寿命期及预计售电量,确定电厂的机器设备的单位电量(KWH),折旧额分别为0.11人民币元和0.08人民币元。
    (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建筑中的厂房、职工住宅及待安装的机器设备,包括建筑成本、设备及机器成本以及在建筑期或安装期内为该项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日差额。
    (9)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系本集团拥有之场地使用权,包括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为取得月在湾燃机电厂和妈湾发电厂生产用地而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开发成本等,以及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为取得经营用地而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该等场地使用权自开始生产经营日起,分三十年摊销。
   (10)递延资产
    A.开办费系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资本性支出),自开始生产经营日起,分五年摊销。
    B.筹建期间汇兑损益系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汇兑损益。自开始生产经营日起,分五年摊销。
    C.供水管线工程费系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月亮湾燃机电厂根据《关于南山三电厂、赤湾港供水管线工程投资分摊报告》向中国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供水管线使用权,而一次性支付的工程费用,自1993年1月1日起,分五年摊销。
    D.口岸设施建设费系指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口字(1993)74号文规定支付给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口岸设施建设费用,自1993年10月1日起,分二年报销。
    E.待转销汇兑损失系指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财会字(1994)第28号文批复,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1993年12月31日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按深圳市外汇调剂中心的外汇调剂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计入待转销汇兑损失,并自1994年1月1日起分五年摊销。
    (11)发电收入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电力产品销售收入,每月末按当月售电量与深圳市供电局结算,并计入当月销售收入。惟妈湾发电厂发电机组在试运行期间所取得的发电收入,根据深圳市物价局深物价(1994)138号文批复的电价,扣除应缴纳税款后,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