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本公司法定注册登记名称: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ENERGY INVESTMENT C0.,LTD。 法定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劳德容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大厦17楼 邮政编码:518031 咨询机构: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55-3323769、3324080 传真:0755-332a023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5年 1994年 1995年比1994年 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 131168.06 114504.27 14,55 2.净利润 14361.43 12532.05 14.60 3.资产总额 531091.48 530448.77 0.12 4.股东权益 91439.57 81302.14 12.47 5.每股收益(元〕 0.37 0.356 3.93 6.每股净资产(元) 2.36 2.31 2.16 7.净资产收益率(%) 15.70 15.41 0.29个百分点 8.股东权益比率(%) 17.22 15.33 1.89个百分点 注:以上数据和指标均按合并报表数计算。 三、年度分配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1996年4月26日召开,会议通过 以下决议: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业纽,研究拟定1995年度分 红预案为:1995年度扣除少数股东购后,税后利润14361万元,提取 10%法定公积金、10%法定公益金、24%任意盈余公积金后,可供分 配利润8042.16万元,以公司年末总股本38720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 利润0.208元。按每10股送0.5股红股,同时派发1.50元人民币现金股 利。该方案尚须经公司1995年度股东会表决,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 施。 2、通过关于公司1996年度配股的议案。1996年度配股计划:配股 总额,以1994年未股本为基数,以10:3的比例向本公司全体股东配 股,共计配售10560万股,配股价格洋动幅度为:人民币2.30-3.50 元,配股资金主要用于深圳能源保税仓项目、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增 持深圳西部电厂项目股份。决定提请本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 次配股有关事宜。 上述决议尚须经公司1995年度股东会表决后,报深圳市证管办 和中国证监会审核。 3、定于1996年6月1日上午9:30分,在深圳市振兴路七号深圳市 能源总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1996年4月27日第43版本公司董事会 公告。 四、公司业务回顾 1、公司主营业务业切概述 1995年,本公司积极适应宏观经济调控的新情况,在深圳地区电 力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电量富裕,供大于求的困难形势下,通过加强 对控股、参股电力企业的管理,努力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了较好 的经济效益。 1995年,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31168万元,实现净利润26160万 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实现税后利润14361万元,按照年末总股本 38720万股计算,每股税后利润0.37元,比上年增长3.9%。 1995年,公司破评为“1994年度全国是大300家股份制企业”、“中 国股票上市公司综合经济实力百强企业”第18名和资信等级“AAA” 级企业。 2、公司投资情况说明 1995年在国家信贷紧缩、宏观调控、资金紧缩的情况下,本公司 及时调整投资策略,狠抓在建电厂工程的基建工作,严格控制工程质 量和工程进度。同时,认真把握投资时机,慎重选择投资项目,强化避 险措施,投资效果较好。 1995年,公司按照1993年招股说明书要求,按计划将17000万元 分期投入建设、经营西部电厂(原妈湾电厂二期工程)的深圳市西部 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占有25%的股权。到1995年底为止,工程已完 成投资13.2亿元人民币,占忿投资的37.4%,完成形象进度42%、设 备订货总是完成95%,1号机组计划于1996电9月份并网发电。 在投资深圳电力市场的同时,本公司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经 过反复论证研究,1996年初,本公司与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西部电力 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本公司占 40%的股份。现已在深圳得田深税区购置了1.28万平方米保税仓储 用地。1996年要重点抓好保税仓库的基建工作,使公司尽快投入运 转,充分利用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努力开拓业务,以期取得良好的投 资回报。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权结构情况 本公司截止1995年12月31日的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38720万股 股份单位:股,面值:每股壹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比例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役: 23397万 66.47 25736.7万 66.47 境内法人股: 1760万 5.00 1936万 5.00 2)内部职工股 25.5万 0.07 17.11万 0,04 其中: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 25.5万 0.07 17,11万 0,04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5182,5万 71.54 27689.81万 71.51 二)已流通股合计 10011.5万 28,46 11030.19万 28.49 三)股份总数 35200万 100,00 38720万 100.00 2)1995年6月15日,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994年度分红 方案为:每10股送1股,同时派发1.00人民币。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 室深证办复[1995]56号批准,于1995年8月21日完成本次分红派息 工作。本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加3520万股。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国家股)25736.7万股, 占公司法段本的66.47%。 湖南涂本杰5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29.90万股,0.59%。 西北电力建设总公司205.70万股,0.53%。 深圳沙角大力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151.2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145.20万股,占总股本的0.37%。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21.00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1.00万股 占总股本的0.3l%。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121.00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秦皇岛港贷运总公司121.00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广东粤能有限公司121.00万股,占总股本的0.315%。 (4)截至1g95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东人数为66911人。 2、载至199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内部职工股数如下表,增减数与年初无变化。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芳德容 董事长 36000股 林腾龙 董事、总经理 32400股 刘燕航 董事 一一 赵立金 董事、财务总监 11600股 简基遥 董事 21600股 胡政光 董事 21600股 周渭 董事 一一 苏德钜 董事 一一 徐活振 董事 一一 李木成 监事 8700股 赵克强 监事 19600股 杜德明 监事 29600股 六、重要事项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本公司在首次“中国股票上市公司综合实力百强企业”评选中 排名第18位,并荣获”1994年度中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企业”称号和资 信等级“AAA”级企业。 3、本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于1995年6月15日在深圳政协礼堂 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4105.222万股,占总股份的 68.48%,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大会通过下列决议: (1)审议通过《变更董事的议案》,任命赵立金、刘燕航、周渭、苏 德钜、徐活振为本公司董事,同时免去许伟建、曾荣、黄锦松、焦新平、 周道志公司董事职务; (2)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业务报告》、《1994年度 财务报告》、《19e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方案为:每10股普通股送1股 红股,同时派发l.00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审议通过《1994年年度报 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聘请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1995年度审计单位,聘请朱棋珩先生、金任宏先生为本公司财务顾 问,聘请深圳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崔玉样律师、徐志光律师为本公司 法律顾问。 4、胡政光董事在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憎选为八届全国政协 常委。 5、劳德容量事长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电力部优秀企业家、深圳市优秀企业家、南粤巾帼十杰等荣誉称号。 6、本公司参股25%的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开始运作,第一 台30万干瓦机组已开始安装,计划于1996年9月投入运行。 7、深圳深能仿真与控制公司自成立以来由深圳市罗湖工业研究 所仿真工程部高级工程师王扬承包经营。1995年8月15日,本公司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终止该承包经营合同,并注销该公司,其实物资 产已由本公司收回,公司注销的法律手续尚在办理中。 8、1995年3月,本公司与中南电力设计院、美国工业技术集团公 司、中国电力建设咨询公司重组深圳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 册资本至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35%股份,此次重组已经深圳市 工商局核准。 七、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本公司拥有股权 经营范围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RMB56000万 55% 电力生产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 RMB68000万 25% 电力生产 深圳深能仿真与控制公司 RMB500万 100% 电厂仿真控制 系统开发 深圳巨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RMB200万 60% 广告设计 深圳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MB500万 35% 生产销售磁肥系 列产品和设备 八、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本公司财务报告经深圳蛇口信会计师事务所魏小珍,邓建新注册会计 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德财审报字(1996)第20号]. (二)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重要会计政策 本合并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基于下列 会计政策编制的, 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 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厘定。 本集团内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集团以外的第三者在本集团各附属公司的资产净值中所占的权 益。少数股东应分配利润是指本集团以外的第三者在本集团各附属公司应分得的利 润。 (1)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附属(联营)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 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 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 20%至50%时,以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附属公司资本总额50% 以上以及投资虽占联营 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者,根据《广东省股份制试点 企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3)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以实际成本计价。决算日,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预计短期投 资折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4)货币折算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 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 决算日,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概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 的中间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已计入当年度损益 类帐项。推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外币借款帐项产生的外 汇折算差额,已计入工程成本帐项。 (5)存货 存贷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分批认定法计算确定, 惟燃料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6)坏帐准备 决算日,本集团按应收帐款(不含关联公司往来款项)余额的5‰ 计提坏帐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7)固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推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1992年6月 1日的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及深圳 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的数额调整入帐。 固定资产析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根据设 备寿命期及预计售电量,确定电厂的机器设备的单位电量(KWH), 折旧额分别为0.11人民币元和0.08人民币元。 (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建筑中的厂房、职工住宅 及待安装的机器设备,包括建筑成本、设备及机器成本以及在建筑期 或安装期内为该项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 额。 (9)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系本集团拥有之场地使用权,包括深圳妈湾电力有限 公司为取得月亮湾燃机电广和妈湾发电厂生产用地而支付的土地使 用费、开发成本等,以及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为取得经营用 地而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该等场地使用权自开始 生产经营之日起,分三十年摊销。 (10)递延资产 A.开办费系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不 包括资本性支出),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分五年摊销。 B.筹建期间汇兑损益系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 的汇兑损益。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分五年摊销。 C.供水管线工程费系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月亮渣燃机电厂 根据《关于南山三电厂、赤湾港供水管线工程投资分摊报告》向中国 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供水管线使用权,而一次性支付的工程 费用,自1993年1月1日起,分五年摊销。 D.口岸设施建设费系指探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根据深圳 市人民政府深府口字(1993)74号文规定,支付给深圳市人民政府口 岸管理办公室的口岸设施建设费用,自1993年10月1日起,分二年摊 销。 E.待转销汇兑损失系指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财会字(1994)第28 号文批复,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办司t9s3年12月31日货币性项目中的 外币余额按深圳市外汇调剂中心的外汇调剂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 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计人待转销汇兑损失,并自1994年1月1日起,分 五年摊销。 (11)发电收入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电力产品销售收入,每月末按当月售 电量与深圳市供电局结算,并计入当月销售收入。 (12)税项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A。流转税 公司名称 税项 税目 税率 本公司 利息收入 营业税 5%*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发电收入 增值税 17%** 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 卸油收入 营业税 3% 深圳巨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营业税 5% B。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税率 获利起始年度 本公司 15% 1993年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妈湾发电厂 15%* 1994年 月亮湾燃机电厂 15%* 1991年 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 15%** 1994年 深圳巨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15% 1993年 深圳深能仿真与控制公司 15%*** --- C。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由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南山分局以 [1995]深地税南减字第75号文件批准,新建或购置的房产,自建成或购 置之日起,免缴房产税三年。 D。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附民公司代扣代缴。 E。预提外国企业所得税 经深圳市税务局深税减免(1995)45号文批准,深圳妈湾电力有限 公司支付给法国巴黎巴银行和法国里昂信托投资银行的商业贷款利 息,已按10%的税率减半作预提所得税准备。 附注2.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5-12-31 1994-12-31 帐面价值 年末市值 帐面价值 年末市值 股票投资 RMB1,113,367.05 RMB1,113,367.05 RMB1,188,261.00 RMB1,188,261.00 附注3.应收帐款 应收帐项系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深圳妈湾电子有限公司应收深圳市供电局售电收入 款项计248,043,035.08人民币元,其帐龄系一年以内. 附注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明细列示如下: 帐龄 1995-12-31 占该帐项金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RMB132,929,905.99 76.5% 1-2年 40,191,086.56 23.1% 2-3年 635,560.79 0.4% RMB173,756,553.34 100% 附注5.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5-12-31 1994-12-31 股票投资 RMB11,835,000.00 RMB13,740,000.00 其他投资 103,416,626.05 101,344,050.78 RMB115,251,626.05 RMB115,084,050.78 本公司的长期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A.股票投资 本公司 1995-12-31 公司名称 拥有股数 占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年末市值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0 0.62% RMB4,185,000.00 RMB5, 304,000.00 成都华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 1,250,000.00 --- (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 成都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69% 4,100,000.00 RMB3, 790,000.00 四川省长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 1.97% 2,300,000.00 --- (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 RMB11,835, 000.00 B.其他投资 本公司 1995-12-31 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占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年末按权益法 调整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深圳妈湾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 89.9.11-2019.9.11 55% 692,964,743.96 138,327,751.74 深圳巨能广告 设计有限公司 93.9.15-2001.9.15 60% 514,235.10 98,651.75 深圳探能仿真 与控制公司 94,6.2-2014.6.2 100% (91,034.63) -- 深圳晶源电力建 设咨询有限公司95.2.15-2015.2.15 60% 612,447.80 12,447.80 深圳晶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94,2.17-2004.2.17 35% 918,000.00 --- 深圳市西部电 力有限公司 91.6,30-2024.6.30 25% 68,000,000.00 --- 深圳市金岗电 力有限公司 94.9.12-2011,9.12 19% 10,640,000.00 -- 惠州国贸工 程开发总公司94.12.13-1997.12.13 15% 7,500,000.00 -- 深圳长安电力 发展有限公司90.5.2-2010.5.2 10% 6,080,000.00 -- 海南米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80,000,00* -- 792,163,392.23 138,438,851.29 附注6.其他长期应收款 其他长期应收款计12,000,000.00人民币元,系本公司根据1994年 4月28日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资经营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总公司合同 书》之条款,按15%的出资比例在认缴出资额之外向该公司所垫付的资 金,该等垫款及其回报的收回将随该公司建造中的惠州国际贸易中心 大厦的竣工及发售等经营状说而定。 附往7.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公司 1995-12-31 1994-12-31 资产净值折股余额 RMB110,868,384.07* RMB110,868,384,07 股票溢价发行净收入 260,400,006.64** 260,400,006.64 RMB371,268,390.71 RMB371,268,390.71 附注8.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5-12-31年初余额 RMB77,529,115.19 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361,433.45 提取法定公益金 14,361,433.4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4,467,440.28 年末余额 RMB140,7l9,422.37 附注9.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5 1994 股票投资收益 RMB2,719,824.38 RMB521,125.88 联营公司分来利润 1,532,285.56 1,500,000.00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增(减)额 (49,393.90) 63,677.10 RMB4,202,716.04 RMB2,084,802.98 附注10.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本集团 1995 年初未分配利润 RMB12,223,890.39 加:木年净利润 143,614,334.49 减:本年利润分配 140,630,306.18 年末未分配利润 RMB15,207,917.70 九、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原本; 2、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霞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正本; 3、本公司的各类统计报表。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