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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5-28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ENERGY INVESTMENT CO.,LTD.
    2、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大厦17楼
        邮政编码:518031
    3、公司法定代表人:劳德容
    4、咨询机构: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    话:0755-3323769 3324080
        传    真:0755-3324023
    5、证券简称:深能源A
    6、证券代码:0027
    二、主发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6年    1996年比1995年   1995年
                                             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          155264        18.37         131168
    2、净利润                 18427        28.31          14361
    3、资产总额              536601         1.03         531091
    4、股东权益              106272        16.22          91439
    5、每股收益(元)          0.45        21.62           0.37
    6、每股净资产(元)        2.61        10.75           2.36
    7、净资产收益率(%)     17.33        10.38           15.7
    8、股东权益比率(%)     19.80        15.04          17.22

     注:以上数据和指标均按合并报表数及以年末总股本40656 万股计算; 按照
1997年3月19日配股实施后总股本453308103股计算每股收益0.406元。
    三、公司业务回顾
    1、公司经营情况
    1996年,全公司(集团)主营业务收入155264万元,实现利润33973万元,扣降少数
股东权益后,实现税后利润18427万元,按照年末总股本40656万股计算, 每股税后利
润0.45元,比上年增长21.62%。
    2、公司全资附属及控股公司经营业绩概述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主体企业,亦是公司收益的主要来源。1996年
该公司狠抓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克服了电网需
求负荷低、燃料价格攀升等种种困难,提前5天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发电任务。全
年共发电34.0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0%,创历史最好成绩。
    本公司参股19%的金岗电厂,1996年通过技术改造对机组进行了大修,使机组一
直处于良好状态,提高了机组的出力和运行小时。年发电量达2.2亿千瓦时, 本公司
实现收益722万元。
    本公司参股10%的上洞电厂,继续采用承包经营方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公司财务状况说明
    1996年,公司总资产536601万元,比上年增长1.03%、净资产106272万元,比上年
增长16.22%、负债364299万元,比上年减少16207万元,降低4.44%。
    4、公司投资情况说明
    (1)1996年,公司按照1993年招股说明书要求,按计划将17000万元分期投入建设、
经营西部电厂(原妈湾电厂二期工程)的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该公司承担两台
30万千瓦燃煤机组的建设工作,自1995年5月2日正式开工以来, 各项工程施工严格
按网络计划正点运行.经过全体建设者的艰苦努力,1号机组了“锅炉水压试验、 厂
用电受电、汽轮机冲转、并网发电、168小时试运行”五个一次通过,经过短短 17
个月的时间,继妈湾电厂以后,西部电厂又创造了国产30万千瓦机组建设速度新的
全国纪录。西部电厂主厂房工程被广东省电力基本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评为优良工
程。
    目前正在紧张施工的西部电厂2号机组建设进展顺利,力争1997年6 月底并网发
电,8月移交生产。
    (2)本公司参股37%的温州宏能电力有限公司,设计装机容量为6×5MW 柴油发电
机组,工程动态投资总额为1.4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5048万元人民币。 目前工
程进展顺利。于1996年2月完成三通一平、3月破土动工、5月土建全面开工,12月已
进入全面安装阶段,计划1997年5月机组投产发电。
    (3)本公司参股40%的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于1996年3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
4132万元人民币,已在福保税区内购置了1.28万平方米土地,计划建设一个总投资约
1亿元人民币,面积为3.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仓储及国际转口贸易基地。 目前勘探、
设计工作已经结束,已进入工程建设阶段。第一期工程约1.5 万平方米的仓库大楼
建设正全面展开,争取1997年底投入使用。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本公司截止1996年12月31日的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40656万股
                            股份单位:股,面值:每股壹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比例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25736.7万     66.47      27023.535万   66.47 
      国家股:           1936万      5.00         2032.8万    5.00 
    境内法人股:      27672.7万     71.47      29056.335万   71.4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1047.3万     28.53      11599.665万   28.53 
(二)社会公众持股                                                 
其中: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          17.11万       0.04        205691万     0.04
(三)股份总数          38720万     100.00         40656万   100.00

    (2)股本变动原因:本年度变动是因1995年度按每10股送0.5股红股所致。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国家股)27023.535万股,占总股本的66.4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41.395万股,占总股本的0.59%。
    西北电力建设总公司215.985万股,占总股本的0.53%。
    深圳沙角火力发电厂B广有限公司158.8125万股,占总股本的0.39%。
    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152.46万股,占总股本的0.37%。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7.155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27.05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127.05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秦皇岛港货运总公司127.05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广东粤能有限公司127.05万股,占总股本的0.31%。
    (4)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东人数为91699人。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
    劳德容      董事长                          41580股
    刘燕航      董事                              --
    林腾龙      董事、总经理                    37468股
    简基遥      董事                            27442股
    赵立金      董事、财务总监                  16870股
    周  渭      董事                              --
    苏德柜      董事                              --
    徐活振      董事                              --
    李木成      监事                            10048股
    杜德明      监事                            20580股
    李润元      监事                              --
    黄美宽      监事                              --
    胡政光      原董事                          25017股
    赵克强      副总经理                        26686股

    截至199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深能源股票数
比上年初增加部分为1995年度分红及从二级市场购入所致。
    注:胡政光先生已于1996年6月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并于1996年8 月获本
公司董事会批准,其持有的25017股按照规定在辞职半年后向深交所提出申请,获准
后方可上市流通。
    五、重要事项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1996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上选
举产生了由劳德容、胡政光、刘燕航、林腾龙、简基遥、赵立金、周渭、苏德钜、
徐活振组成的第二届董事会和李木成、杜德明、赵克强、李润元、黄美宽组成的第
二届监事会。
    2、在1996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二届一次会议上,选举劳德容为董事长;
经劳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林腾龙董事为总经理、邵崇为董事会秘书;
经林腾龙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赵立金董事为财务总监。
    3、在1996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监事会二届一次会议上,选举李木成为监事会
主席(召集人)。
    4、在1996年8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二届二次会议上,胡政光董事因工作变动提
出辞去董事职务,并获董事会批准。
    5、1996年9月,经林腾龙总经理提名,任命赵克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
时,赵克强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6、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
法定公益金、24%任意盈余公积金,每10股送0.5股红股,同时派发1.50 元人民币
现金股利(含税);
    7、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一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1996年10月1日并网发电。
    8、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94年5月, 本公司与深圳中包投资发展公司签定《关于投资合作拓展期货业
务的协议》,本公司投入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拓展期货经纪市场。 因该公司未能履
行协议,严重违约。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为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于1996
年11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六、子公司及联联企业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本公司      经营范围
                                            拥有股权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RMB56000万元      55%    电力生产
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        RMB68000万元      25%    电力生产
深圳深能仿真与控制公司      RMB  500万元     100%    电厂仿真控制系统开发
深圳巨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RMB  200万元      60%    广告设计
深圳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MB  500万元      35%    生产销售磁肥系列
                                                      产品和设备
香港港能发展有限公司        HKD  100万元      90%    电力建设及投资
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      RMB1323691.52元   40%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
                                                      保税仓储货运
深圳晶能电力建设咨询公司    RMB  500万元      60%    电力建设、技术咨询
                                                      及电力设备购销

    注:深圳仿真与控制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由深圳市罗湖工业研究所仿真工程部
高级工程师王扬承包经营。1995年8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该承包合同,
并注销该公司。其实物资产均由本公司收回,并已办理税务注销和在报纸上予以公
告。1996年8月29日,该公司清算报告业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清盘处审核通过。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信德财审报字(1997)第31号
    审计报告
    中国  深圳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
资产负债表与一九九六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状
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
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一九九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与一九九六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
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合并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
    1、 贵公司的附属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基于控股公司统一会计政策
的需要,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自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则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由此引起会计政策的变
更业已对贵公司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净值及合并资产净值和贵公司(
本部)一九九六年度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如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34和附注35所述, 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贵公司的或有损失计21,600,000.00人民币元; 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贵公司的附属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或有收益无法正确计算。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小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建新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   深圳

    2、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3、财务报表附注(附后)
八、其它事项
    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996年度配股的决议,配股方案于1996年12月31日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6]37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刊登在
1997年1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配股实施方案为:以1996 年
末总股本440656万股为基数,按照10:2.59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共计10560
万股,配股价格每股3.98元。其中,国家股股东转让本次所获配股权7019.1万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6.05的比例受让配股权,配股权转让费每股0.10元。 本次
配股缴款工作已于1997年3月19日结束,实际配售总数46748103股。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18766万元(含国家股转让费), 扣除发行费用及国家股
转让费后实际募集资金18217.48万元已于1997年4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深圳蛇口信
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德验资报字(1997)第09号)。配股后本公司总
股本增至453308103股、可流通股增至145780835股。
    股份变动公告刊登在4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经深交所安排,本次配股的可流通部分29989876股于1997年4月16日上市。
九、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原本;
    2、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正本;
    3、本公司的各类统计报表;
    4、公司1996年度配股文件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7年4月25日

    3、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    重要会计政策
    本合并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基于下列会计政策编制的,
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
度》及其补充规定厘定。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属各子公司资产净值中不属于母公司
拥有的份额。少数股东损益是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
内实现的损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长期投资
    本公司对附属(联营)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
    拥有联营公司不足20%的权益性资本时,以成本法核算;拥有联营公司20%至
50%的权益性资本时,以权益法核算;拥有附属公司50%以上权益性资本以及虽拥
有联营公司20%至50%的权益性资本,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者,根据《
广东省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补充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
并。
    (3)货币折算
    A、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
按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
记帐。每月终了,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概按月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
折合本位币差额,已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惟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外
币借款帐项产生的外汇折算差额,已计入工程成本。
    B、本公司之附属公司--香港港能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
以港币为记帐本位币,年末编制折合人民币会计报表的方法为:
    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一九九六年度市场
汇价的全年平均值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利润分配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年初未分
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市场汇
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
的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
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
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4)存货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分批认定法计算确定,惟燃料按加权
平均法计算确定。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坏帐准备
    决算日,按应收帐款(不含关联公司往来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 并
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6)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惟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的固
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的数
额调整入帐。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
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75%
    机器设备                             9.5%
    运输工具                            19%
    其他设备                            19%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根据设备寿命期及预计
售电量,确定月亮湾燃机电厂和妈湾发电厂的机器设备的单位发电(KWH), 折旧
额分别为0.11元人民币和0.08元人民币元。
    (7)在建工程
    A、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中的厂房、职工住宅与安装中的机器
设备,包括建筑成本、设备及机器成本及在建筑期或安装期内为该项固定资产所发
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
    B、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建设中的保税仓库和临时堆场。
    (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系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
    A、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为取得月亮湾燃机电厂和妈湾发电厂生产用地而支
付的土地使用费、开发成本以及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为取得经营用地而支
付的土地使用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该等土地使用权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分
三十年摊销。
    B、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福田保税区购入12,800平方米的土地,
地块编号为B105-74-1,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9000051号,该等土地使用权自取
得之日起,分五十年摊销。
    (9)递延资产
    A、开办费系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资本性支
出),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分五年摊销。
    B、供水管线工程费系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月亮湾燃机电厂根据《关于南
山三电厂、赤湾港供水管线工程投资分摊报告》向中国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供水管线使用权而一次性支付的工程费用,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分五年摊销。

    C、待转销汇兑损失系指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财会字(1994)第28号文批复,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按深圳
市外汇调剂中心的外汇调剂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计入待转销
汇兑损失,并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分五年摊销。
    (10)发电收入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的电力产品销售收入每月末按当月售电量与深圳市供电
局结算,并计入当月销售收入。
    (11)、税项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A、流转税
          公   司   名   称          税    项       税  目      税率
    本公司                           利息收入       营业税       5%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发电收入       增值税      17%
                                     进口柴油       消费税      
    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       卸油收入       营业税       3%
    深圳巨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广告收入       营业税       5%
    深圳晶源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收入       营业税       5%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按产品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1 %计缴城市维护
建设税。

    B、企业所得税                                  
            公  司  名  称              税率              获利起始年度
    本公司                              15%              一九九三年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妈湾发电厂                          15%              一九九四年
    月亮湾燃机电厂                      15%              一九九一年
    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          15%              一九九四年
    深圳巨能首先设计有限公司            15%              一九九三年
    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              15%              
    C、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税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 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南山分局以(1995)深地税南减字第
75号文件批准,新建或购置的房产,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免缴房产税三年。
    D、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代扣代缴。
    E、预提外国企业所得税
    经深圳市税务局深税减免(1994)45号文批准,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支付给
法国巴黎巴银行的商业贷款利息,已按10%的税率减半作预提所得税准备。

    附注: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1995.12.31
                帐面价值      年末市值        帐面价值      年末市值
股票投资  RMB  6130570.84  RMB 6130570.84 RMB1113367.05  RMB1113367.05
债券投资       5000000.00
          RMB 11130570.84                 RMB1113367.05
    附注: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6.12.31
    帐  龄                  金    额          占该帐项金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RMB 139766606.97              51.95%
    1-2年                 129281289.28              48.05%
                      RMB 269047896.25                100%
    附注:其它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帐  龄             金    额            占该帐项金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RMB 107688601.09                74.82%
    1-2年             20393017.64                14.17%
    2-3年             12216663.10                 8.49%
    3年以上            3624651.77                 2.52%
                 RMB 143922933.60                  100%
    附注: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1995.12.31
    股票投资      RMB  11835000.00            RMB  11835000.00
    其他投资          121996147.70                103416626.05
                  RMB 133831147.70            RMB 115251626.05
    (1)、本公司的长期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A、股票投资
                                          1996.12.31
     公  司  名  称     拥有股数  占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期末市值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    0.62%  RMB4185000.00 RMB14443000.00
成都华联商夏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1%     1250000.00     6405000.00
成都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69%     4100000.00     5000000.00
四川省长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   1000000    1.97%     2300000.00 
                                           RMB11835000.00 
    B、其他投资
                                            1996.12.31
       公  司  名  称         拥有期限      占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30             55%    RMB 802708766.71
深圳巨能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8             60%           428356.58
深圳晶能电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             60%           644959.59
深圳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             35%           833093.11
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            30             25%         68000000.00
深圳金岗电力有限公司            20             19%         10640000.00
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总公司           3             15%          7500000.00
深圳长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             10%          5025000.00
海南朱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80000.00
深圳能源保税仓有限公司          50             40%         17026120.94
香港港能发展有限公司            18             90%          2606670.00
                                                       RMB 921492966.93
    附注: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1995.12.31
    资产净值折股余额        RMB 110868384.07      RMB 110686384.07
    股票溢价发行净收入          260400006.64          260400006.64
                            RMB 371268690.71      RMB 371268390.71
    附注: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1995.12.31
年初余额                     RMB 140719422.37     RMB  77529115.19
加:本公司利润分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18427299.82          14361433.45
    附属公司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744657.81    
    本公司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公益金                18427299.82          14361433.45
    本公司利润分配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8697329.62          34467440.28
    年末余额                 RMB 232016009.44     RMB 140719422.37
    附注: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1995.12.31
    国库券投资收益              RMB   985988.00       RMB
    股票投资收益                     6966493.04             2719824.38
    联营公司分利                    10336609.34             1532285.56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被投资                           
    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337050.69              -49393.90
    其他                               18244.74      
                                RMB 18644382.81       RMB   4202716.04
    附注: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6.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RMB 15207917.7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                              -14476280.26
    加:本年净利润                                      184272998.1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171957.63
        提取法定公益金                                   18427299.8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8697359.62
        已分配股利                                       4065600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RMB 53052048.54
    附注:或有损失                                       

    (1)、一九九四年五月十日, 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中包投资
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关于投资合作拓展期货经纪业务的协议》。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九日,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作拓展期货经纪业务协议书》。
根据协议甲方投资5000000.00人民币元,以用于拓展期货经纪市场;乙方负责在一
九九五年十二月底以前成立由几家投资者(包括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共同经营的
期货经纪公司。若因客观原因期货经纪公司无法成立,乙方应于一九九五年底以前
归还甲方投资款及合同约定利润。如果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向甲方交付利润,归还
投资款,乙方担保人──中国包装南方公司应当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书后无条件向
甲方偿付。
    截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期货经纪公司尚未成立,乙方及乙方担保
人也未按协议规定向甲方交付利润和归还投资款,甲方已就该事项向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出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2)、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公司为购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
东园路的物业而预付的购房款计16600000.00人民币元, 因本公司未能接收上述合
同的约定物业,故对逾期债权拟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附注:或有收益
    根据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粤电财(1997)7 号文“关于《妈湾电厂一期配套工程
共同费用和概算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函”的有关规定,从一九九六年起五年期内,
深圳供电局偿清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所移交输变电工程相应的工程款及其利息,
利息以年利率12%计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能源办公室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
出具的“关于妈湾一期输变电配套工程概算的说明”,确认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对输变电配套工程的投资总额不少于600000000.00人民币元。惟深圳妈湾电力有限
公司和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对移交的工程价值尚未最终确定,故对一九九六年度应计
输变电工程利息收入无法正确计算并计入损益类帐项。
    附注:期后事项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和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分别经深圳市
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字(1996)46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上字
(1996)37号文批准了一九九六年度配股方案,配股登记日为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
八日, 本公司实际配售发行股票计 46748103 股, 实收入人民币普通股股本金计
46748103.00人民币元及股票溢价收入计135426767.08人民币元。
    附注:在比较式合并报表中数据变动幅度超过30%的帐款分析说明
    1、货币资金比年初数增加33%,主要是应收帐款的收回;
    2、短期投资比年初数增加900%,主要是增加了国债投资和股票投资;
    3、预付货款比年初数减少45%, 主要是连花一村住宅预转固定资产及妈湾发
电厂结算预付燃料款;
    4、待摊费用比年初数减少100%,系摊销所致。
    5、存货比年初数增加42%, 主要是因为妈湾发电厂及月亮湾燃机电厂增加发
电量;
    6、合并价差的细节已在附注30中表述;
    7、累计折旧比年初数增加48%,系因为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8、在建工程比年初数增加52%, 主要是因为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增加一期
工程的配套工程;
    9、递延资产比年初数减少49%,系本年度摊销所致。
    10、短期借款比年初数减少31%,主要是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向深圳西部电
力有限公司借入不计息短期借款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
    11、应付帐款比年初数增加209%, 主要是因为妈湾发电厂由深圳市能源总公
司代购燃料欠款尚未结算;
    12、预收货款比年初数减少99%,主要是收入实现而结转损益;
    13、应付福利费比年初数增加51960%, 是因为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历年计
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由在所有者权益类帐项列录改为负债类帐项列示;
    14、未付股利比年初数减少47%,是因为支付股利;
    15、其他应付款比年初数增加206%, 主要是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向深圳西
部电力有限公司借入不计息短期借款重分类;
    16、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比年初数减少52%,系因为根据长期借款合同的有
关条款确定的截至本年底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少于上年同期;
    17、盈余公积比年初数增加65%,系因为本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
    18、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主要是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增加发电量
及燃煤提价;
    19、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主要系增加发电量;
    20、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44%, 主要是因为股票投资收益及联营公司分
利增加;
    21、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4%,主要是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收到因改
征增值税而多缴税款的退回;
    22、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7%,主要是减少了罚款和滞纳金的支出;
    2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细节已在附注29中表述;
    24、所提税比上年同期增加2253%,主要因为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免税期已
满。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