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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关于投资建设太仆寺旗4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6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太仆寺旗 4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
                                    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控股公司)所
属全资子公司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旗公司)拟投
资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4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太旗
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20,27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4,054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


    二、太旗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7MAOND4JW2C。
    注册资本:人民币9,31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凯。
    注册地址:太仆寺旗宝昌镇贡宝拉格路档案局大楼4楼招商局办公室(405
室)。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新能源和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销
售电力设备、备件、材料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新能源和常规能源
项目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股东结构:北方控股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8 年 8 月 31 日(未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32,934.60                     29,108.50
 负债总额                                   23,710.20                     19,884.10
 所有者权益总额                              9,224.40                      9,224.40
                            2018 年 1-8 月(未审计)        2017 年(已审计)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                      -89.6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89.60
 经营活 动产 生的现 金流
                                             3,162.00                      -3,436.20
 净额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太旗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境内,规划装机容量40万千
瓦,已取得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深能太仆寺旗40万千瓦风
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锡发改能源字[2017]111号)。根据《国家能源局关
于锡盟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7]4号),锡盟风
电基地上网电量通过锡盟--济南特高压交流通道和锡盟--泰州特高压直流通道
输送至华北电网和华东电网消纳。本项目建设区域处于锡盟风电基地内。
      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20,27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4,054万元,
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
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建成后将为公司创造较好的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
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建成后将为公司创造较好的收益。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太旗公司投资建设太旗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320,270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4,054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二)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北方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64,054万元;北方
控股公司向太旗公司增资人民币64,054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