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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关于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二期18万千瓦水电站项目签署反赔偿协议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9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二期 18 万千瓦
               水电站项目签署反赔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情况概述
    经 2017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六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 PNG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二期 18 万千瓦水电站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详见 2017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巴布亚新几内
亚拉姆二期 18 万千瓦水电站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近期 The Independent State of Papua New Guinea(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
国,以下简称:巴新政府)变更了对本项目的担保模式,由巴新政府对本项目购售
电协议付款提供财政担保变更为巴新政府对本项目融资贷款还本付息提供财政
担保,同时要求公司签署反赔偿协议。因此,公司拟为本项目与巴新政府签署反
赔偿协议,公司按股权比例承担反赔偿责任的项目银团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63,160.42 万美元。
    上述事项已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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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0 日。
         注册代码:1-113489。
         注册地点:巴布亚新几内亚莫尔斯比港海滨西区 2 楼。
         注册资本:10,000 基纳。
         主营业务:水电站建设运营的投资。
         股权结构:South Pacific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1,653.00                    1,995.00
负债总额                                        1,968.00                    1,967.00
股东权益合计                                     -315.00                       28.0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                         -283.00                       25.00
计
             项目               2018 年(未审计)            2017 年(已审计)
营业收入                                              0.00                    242.00
净利润                                           -315.00                       28.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3.00                       25.00



         三、反赔偿协议的情况
         (一)反赔偿协议基本情况
         巴新政府为项目融资贷款还本付息提供财政担保,公司同时将与巴新政府签
 署反赔偿协议,如巴新政府因项目公司及其相关股东方违约而向银团承担了赔偿
 责任,公司需向巴新政府承担反赔偿责任。
         (二)反赔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赔偿范围:为巴新政府因项目公司违约而向银团承担的项目银团贷款
 协议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的费用。公司累积责任不超过巴新政府所提供的担保义务。
         2、反赔偿份额及金额:根据反赔偿协议规定公司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
 工程有限公司均负有互相连带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承担反赔偿责任的项目银团
 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63,160.42 万美元。
         3、反赔偿期间:项目商业运营开始后 15 年的日期或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
 义务的解除日期(以较早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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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签署反赔偿协议的必要性及影响
    本次签署反赔偿协议是巴新政府提供担保的必要条件,而巴新政府为项目担
保是本公司为本项目购买海外投资政治险及政府违约险的前置条件,反赔偿协议
赔偿总额不超过公司为本项目向银团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签署反赔偿协议
不会新增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对本公司构成风险。
       目前,本项目投资估算、经济指标等数据均未发生变化。签署反赔偿协议未
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及经济效益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本项目具有良好的
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一)同意公司与 The Independent State of Papua New Guinea(巴布亚
新几内亚独立国)签署反赔偿协议,公司按股权比例承担反赔偿责任的项目银团
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63,160.42 万美元。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980,449.20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                       45.94%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
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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