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关于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二期18万千瓦水电站项目签署股东支持协议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0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二期 18 万千瓦
水电站项目签署股东支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 2017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六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 PNG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二期 18 万千瓦水电站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详见 2017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巴布亚新几内
亚拉姆二期 18 万千瓦水电站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South
Pacific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拟按股权比例为项目公司与巴布亚新几
内亚国(以下简称:巴新)政府签订的所有关于本项目文件签署股东支持协议,
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的总额不超过 78,950.52 万美元(实际义务以
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项目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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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代码:1-113489。
注册地点:巴布亚新几内亚莫尔斯比港海滨西区 2 楼。
注册资本: 10,000 基纳。
主营业务:水电站建设运营的投资。
股权结构:South Pacific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持有 100%股权。
项目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计 1,653.00 1,995.00
负债总额 1,968.00 1,967.00
股东权益合计 -315.00 28.0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283.00 25.00
项目 2018 年(未审计) 2017 年(已审计)
营业收入 0.00 242.00
净利润 -315.00 28.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3.00 25.00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人情况
(一)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 21日。
注册代码:1518515。
注册资本:3,88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1101、1102。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煤炭采购和船舶运营,设备代理)、投资、融资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South Pacific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注册代码:201634836E。
注册地点:80 Robinson Road,#02-00,Singapore 06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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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新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股权结构: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90%股权,SINOHYDRO (SINGAPORE)
PTE. LTD 持有 10%股权。
四、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向PNG Power Limited(巴新电力公司)、Kumul Consolidated Holdings
(项目招标方)和巴新政府(以上三方统称:受益人)承诺对项目公司及时足额
履行股东出资义务。
2、向受益人保证项目公司可以正确、完整和准时履行由项目公司签署的所
有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文件下的义务,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87,722.80万美元,其
中由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South Pacific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承担的金额不超过78,950.52万美元(实际义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对由项目公司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或促使其支付的任何和所有索赔、判
决、损失、责任、成本、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以及任何性质的损失而对
每个受益人进行赔偿。
4、股东支持协议有效期间:项目公司签署的各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日至终止
日。
五、董事会意见
签署股东支持协议是项目公司满足项目实施主体资质的必要条件,签署股东
支持协议未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及经济效益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本项目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将通过对本项目购买政治国别险、政府违约险及
其他商业保险来覆盖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本次签署股东支持协议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South Pacific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按股权比例为项目公司签署股东支持协议,履约保证总额不
超过 78,950.52 万美元(实际义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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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980,449.20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 45.94%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
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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