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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投资樟洋公
司 2×39 万千瓦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樟洋二
期项目)并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事宜(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樟洋电厂扩建项目并
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5>),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樟洋二期项目
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为贷款金额的 51%,担保的债
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105.00 万元。为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樟洋二期项目
投资收益率水平,樟洋二期项目融资拟采用融资租赁、银团贷款、财务公司承兑
汇票等综合方案。
    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洋公司)
与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294.4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9年4月3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樟洋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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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365456XM。
    注册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村。
    法定代表人:伍东向。
    注册资本:美元 14,285.04 万元。
    主营业务: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34%股权,东莞市
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 15%股权。
    樟洋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72,798.69                       82,938.76
负债总额                                     91, 721.31                      97,000.58
其中:
                                             88,420.21                       94,650.00
(1)银行贷款总额
(2)流动负债总额                            71,721.31                       85,945.37
股东权益                                     -18,922.62                     -14,061.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00
                         2018 年 1-12 月(已审计)             2017 年(已审计)
营业收入                                     38,635.85                       36,929.31
利润总额                                      -5,168.67                      -5,833.59
净利润                                        -5,168.67                      -5,833.59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6,620.61                        4,680.56

    樟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电气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樟洋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
司需按 51%的股权比例为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9,294.40 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樟洋公司所承担的全部债务的 51%。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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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樟洋公司二期项目所有债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
88,105.00 万元,本次融资租赁担保额度将不会增加公司对樟洋公司债务的实际
担保总额。
    目前樟洋公司已实现双路气源供应,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天然气,樟洋公司
经营现金流正常,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与上海电气租赁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的 51%,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294.40 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项目               金额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958,157.55                      39.80%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
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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