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董事会七届一百零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3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百零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零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9年10月21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
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
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7亿元贷款的议案》,
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公司整体信用优势,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储备多
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7亿元贷款。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田阳玉凤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建设田阳玉凤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并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田阳深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田阳玉凤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7,02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9,405万元,其余投资
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9,405万
元;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田阳深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9,205万元。
3.同意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田阳深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617万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综合能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
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概述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
公司)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用以补充综合能源公司项目建设资本金缺口,增
资后综合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一百零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
2. 综合能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X8F494。
法定代表人:张世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及用能咨询服务、电
力工程设计、施工(需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冷热电等综合能源的生产和供应、天
然气分布式能源、互补型能源(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能源、
地热能源投资经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储能设备的开发、建设及运营。许可经
营项目是:购电、售电、电力交易及代理、增量配网、智能配电网及园区微电网
的投资建设、营运、服务(需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未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6,551.14 5,559.10
负债总额 2,726.28 1,713.91
所有者权益总额 3,825.06 3,84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453.06 2,473.18
2019 年 1-8 月(未审计) 2018 年(已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0.12 -26.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2 -26.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4 -94.50
3.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以货币形式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持
有100%股权。
4.增资目的与意义
综合能源公司自2017年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以分布式能源、充电桩等业务。
此次对综合能源公司增资能够补足综合能源公司自有资本金缺口,同时缓解综合
能源公司多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5.增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增资存在综合能源公司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未获核准的风险。
如发生未获核准,或核准时间较长的情形,综合能源公司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后续
项目的投资。
6.董事会审议意见
(1)同意综合能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人民币7,5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金
由人民币2,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2)同意公司认缴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份额,按100%股权比例向综合能源
公司缴纳增资款人民币7,500万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产业平台投资决策权授权方案》,此
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管控体系,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深圳能
源集团产业平台投资决策权授权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本方案)。
本方案投资决策权的授权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产业平台)、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产业平台)和深能水
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水电产业平台)。考虑环保、燃气、水电项目的资产特点,
分别制定了符合各产业平台投资决策权授权项目的标准。本次投资授权范围仅限
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授权的投资类型限于公司《章程》
规定主业范围内的投资项目。授权范围如下:
1.环保产业平台
(1)新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 7 亿元以下的固废处理等环
保项目。
(2)股权投资项目:股权交易价格在人民币 3 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在人民
币 7 亿元以下的固废处理等环保项目。
2.燃气产业平台
(1)新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 5 亿元以下的燃气项目。
(2)股权投资项目:股权交易价格在人民币 3 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在人民
币 5 亿元以下的燃气项目。
3.水电产业平台
(1)新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 10 亿元以下的水电项目。
(2)股权投资项目:股权交易价格在人民币 4 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在人民
币 10 亿元以下的水电项目。
本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实现由集权式的管控模式向相对分权、提升专业
化水平及注重产业协调发展的管控模式转变,有利于满足公司产业多元化和跨区
域发展的需要,调动公司所属企业的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协同效应。
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零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