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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020-11-2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0〕1920 号文注册。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
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最终实际发
行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97%。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年月 月24 日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11 月月24 日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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