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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关于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
                        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务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继续开展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公司)旗下红土创新货币

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

    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已经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基金申购及赎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红土创新基金公司基本情况

    红土创新基金公司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出资,注册资本人
民币 4 亿元,于 2014 年 6 月 5 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2014 年 6 月 18 日在

                                     1
深圳注册成立,且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A093 号《基金管

理资格证书》。



    三、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5.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投资范围: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

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

证券;证监会、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7.赎回模式:7×24小时接受申购赎回,采用T+1赎回模式。

    8.交易成本:申购费、赎回费均为零。

    9.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公司。

    10.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该项业务资金全部为财务公司闲置资金,主要通过吸收公司及成

员单位存款获得。



    五、业务开展的目的与意义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开展货币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务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六、风险及内部控制措施
    针对货币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财务公司
                                    2
将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制度及财务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业务

操作手册》执行规范的工作流程,并定期提交业务操作报告。

       2.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除财务公司资金部、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外,所

涉业务操作、风险控制、收益核算等由财务公司风控部全程参与,开展仅限于红

土货币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



       七、公司具体运作部门及负责人

       运作部门:财务公司资金部

       负责人:匡野



       八、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申购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8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关于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

业务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关于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的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可在保证流动性的

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3.同意财务公司开展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申购及赎回业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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