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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2022-04-2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始

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在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给

股东带来投资回报的同时,建立了股东和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坚

持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现对公司2021年投资者保护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

监会的监管要求,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过多年

的实践积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累

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管理制度》等一

系列与中小投资者切身权益相关的制度,并持续加以完善。

    二、保障投资者参与权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司

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并请律师出席见证。报告期内,公

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同时

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认真接待股东现场登记参会,

                              1
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切实维护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此外,公司每次股东大会均设置股

东问答环节,公司董事长和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面对

面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了解公司、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

方便快捷的渠道。

    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确保所有投

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全年披露信息公告 166 项,未出现更正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

有效的投资决策参考。连续第 13 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信息披

露 A 级(优秀)单位”。

    四、重视投资者服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投资者服务意识,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

者服务工作作为公司重要工作范围,通过接待现场调研、接听投资者

热线电话、回复互动易平台问题咨询、组织开展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

渠道和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为投资者服务,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沟通的及时

有效。

    2021 年度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 6 批次,并认真解答投资者电话

咨询。全年累计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 353 项,客观准确地向

投资者介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多渠道保障

                              2
投资者的知情权。精心组织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向外界展现公司

发展情况,荣获“上市公司 2020 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奖

项。积极参加“深圳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董事会秘书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

举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交流座谈会”,参加深交所行业分享活动,

得到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高度认可,荣膺“2021 大湾区上市公司绿

色治理 20 强”。

    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积极

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

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监督作用。

    2021 年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12 次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审议所有

议案,从专业角度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并根据相关

法规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积极推动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化运作。

    六、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的快速发展与股东的支持密不可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

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

策,即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

                              3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0

           年12月31日总股本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3,692.14万元。公

           司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为

           2021年6月18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实现盈利且现

           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

           的分配政策,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七、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关联方近年来的公开承诺主要包括在 2007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现整体上市以及 2013 年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

           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公司及相关关联方高度重视

           承诺的履行,按时、按质、高标准地执行各项承诺事项,相关承诺的

           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型                                   间 期限

                                        4
         深圳市能
         源集团有
         限公司
                             如将来出现因广深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物未取得                 履行中。
         (以下简
                             房屋产权证而被关部门罚款或责令拆除的情形,给                 报告期内未出
         称:深能
                             公司所引致的任何损失均由深能集团全额承担。在                 现因广深公司
         集团)、深                                                          2009
收购报告            关于产   深能集团按计划注销后,上述可能产生的给公司带                 现有主厂房等
         圳市国资                                                            年 04
书中所作            权的承   来的罚款或其他损害,由深能集团股东深圳市国资            长期 建筑物未取得
         委和华能                                                            月 29
承诺                诺       委和华能国际按股权比例全额承担。详见公司 2009                房屋产权证而
         国际电力                                                            日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股权              被有关部门罚
         股份有限
                             和资产有关承诺履行情况及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                 款或责令拆除
         公司(以
                             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9)                           的情形。
         下简称:
         华能国
         际)
                  关于维
                             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详见公司 2013 2012
                  护上市
         深圳市国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 年 09
                  公司独                                                             长期 履行中。
         资委                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公 月 27
                  立性的
                             告编号 2013-009)                              日
                  承诺
资产重组          关于避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公司 2013 年 2 月 6 2012
时所作承 深圳市国 免同业     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 年 09
                                                                                     长期 履行中。
诺       资委     竞争的     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月 27
                  承诺       2013-009)                                      日
                  关于规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公司 2013 年 2 月 6 2012
         深圳市国 范关联     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 年 09
                                                                                     长期 履行中。
         资委     交易的     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月 27
                  承诺       2013-009)                                      日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和履行承诺,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进一步增进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信任,获取投资者支持,维护公司在

         资本市场的良好信用。公司也将持续保持与股东、关联方的有效沟通,

         确保承诺事项能得到严格的履行,杜绝和防范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

         行承诺的情况。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围绕投资者保护开展相关工

         作的各项要求,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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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目标,以切实加强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加公司透明度为工作重点,

通过多样化的渠道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理念深入到日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中,以更好地服务投资者,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

稳定的良好关系,客观展示公司经营质效,向市场有效传递公司转型

升级、低碳环保和高质量发展之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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