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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2022-06-2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2021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签署本次两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发行人、
海通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简称“监管人”)已经签署《账
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19 年
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本次两期债券”)已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发行完毕,本次两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
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两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
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进行判断,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
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次两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
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两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1
    现将 2021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
层,34-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注册资本:475,738.99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二)投资和经
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三)投资和经
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四)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
效益的高科技产业;(五)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
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六)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
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七)环保技术的开发、
转让和服务;(八)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九)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单项
房地产开发经营;(十)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
服务,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设备的销售与租赁(含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
材、办公设备等);(十一)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3.9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5.02%)、深圳
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3.8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89%)、广东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32%)。

    跟踪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的《深圳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本
次两期债券信用等级均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
书、2019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
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
易流通。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19深圳
能源绿色债01”)于2019年2月2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9深圳能
源绿色债01”,证券代码为“1980049.IB”;2019年3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简称“19深能G1”,证券代码为“111077.SZ”。2019年第二期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19深圳能源绿色债02”)于2019年6月27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9 深圳能源绿色债02”,证券代码为
“1980199.IB”;2019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9深能G2”,
证券代码为“111084.SZ”。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告的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潮州
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根据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告的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
300MW 工程、太仆寺旗 2×25MW 背压机组项目。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19 深圳
能源绿色债 02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付息兑付情况

    1、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2 月 22 日(如

                                     3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该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
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
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
额忽略不计)。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支付第 2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6,682.50 万元,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支付第 3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6,682.50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2、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 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6 月 2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该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
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
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
额忽略不计)。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支付第 2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4,772.50 万元,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四)2021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货币网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二次债权代理事务
临时报告(2021/12/01);

    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08/30);

    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2020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4
(2021/06/28);

    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021/06/18);

    5、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
临时报告(2021/06/11);

    6、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2021/06/07);

    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04/21);

    8、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2021/02/09)。

    三、发行人偿债能力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5091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
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 2021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 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                                    2,666,096.48      2,137,759.21
 资产总计                                     13,150,729.05       11,406,226.42
 流动负债合计                                    2,749,608.69      2,278,802.21
 负债总计                                        8,192,012.12      7,220,865.47
 流动比率(倍)                                          0.97                0.94
 速动比率(倍)                                          0.91                0.90
 资产负债率(%)                                        62.29               63.31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5
    2021 年度,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小幅上升,
均处于同行业合理水平。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156,955.46            2,045,450.61
营业成本                                  2,542,539.55            1,455,787.36
利润总额                                    275,132.49             456,173.41
净利润                                      210,959.05             426,74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2,851.74             398,405.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742.67             619,24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3,617.91          -1,515,416.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6,465.59            1,031,431.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839.91             133,050.88

    2021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54.34%,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度
增加 74.65%,主要系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及新项目投产的影响,售电量同比
大幅增加。2021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上期减少 50.57%,主要系 2020 年收到南油
工业小区拆迁补偿款 19.51 亿元,2021 年无此项业务。

    2021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30.44%,主
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
致。2021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度增加 26.51%,主
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1 年度
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度减少 31.51%,主要系发行债券
收到的现金降低所致。

    四、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债券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未付的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

                                                          单位:年、亿元、%




                                   6
                                                                      发行
                                                             债券期   总额   发行   当期
 债券品种                债券全称               起息日期                                   到期兑付日
                                                             限(年)   (亿    利率   利率
                                                                      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2-06-01     10     10     3.64   3.64   2032-06-01
                     券(第一期)(品种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2-06-01     3      10     2.8    2.8    2025-06-01
                     券(第一期)(品种一)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超短期融资券                                    2022-01-28   0.7397   8.5    2.35   2.35   2022-10-25
                 年度第二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超短期融资券                                    2022-01-25   0.7397   21.5   2.43   2.43   2022-1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2021-12-09    3+N     10     3.23   3.23            -
                       公司债券(第二期)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超短期融资券                                    2021-11-19   0.7397   10     2.58   2.58   2022-08-16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1-10-25     10     10     3.88   3.88   2031-10-25
                     券(第一期)(品种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1-10-25     5      10     3.57   3.57   2026-10-25
                     券(第一期)(品种一)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中期票据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    2021-07-30     5      30     3.39   3.39   2026-07-30
                           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2021-03-16    3+N     30     3.93   3.93            -
                       公司债券(第一期)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0-11-23   5(3+2)   30     3.97   3.97   2025-11-23
                         券(第一期)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中期票据                                      2020-11-10     5      30     3.95   3.95   2025-11-10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2020-10-23    3+N     20     4.29   4.29            -
                       公司债券(第二期)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2020-09-18    3+N     30     4.5    4.5             -
                       公司债券(第一期)
  中期票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2020-02-26     5      30     3.44   3.44   2025-02-26


                                                  7
                                                                       发行
                                                             债券期    总额   发行   当期
债券品种                 债券全称               起息日期                                    到期兑付日
                                                             限(年)    (亿    利率   利率
                                                                       元)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2019-08-29    3+N      30     3.95   3.95            -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企业债                                         2019-06-24   10(5+5)   11.5   4.15   4.15   2029-06-24
                       限公司绿色债券
              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企业债                                         2019-02-22   10(5+5)   16.5   4.05   4.05   2029-02-22
                       限公司绿色债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    2017-11-22   5(3+2)    10     5.25   3.6    2022-11-22
                          司债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一般公司债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2017-11-20   5(3+2)    12     5.25   3.6    2022-11-20
                    券(第一期)(品种一)

               五、账户及资金监管情况

               依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发行人和海通证券共同委托账户及资
           金监管人对“偿债账户”和“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进行监管,以确保上述账户中
           资金的独立和安全,依法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监管人已严格按照《账户及资
           金监管协议》赋予的权利及义务,对发行人在监管人处开立的“偿债账户”和“募
           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进行监管,发行人已按照相关协议的要求履行义务。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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