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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相关议案,我们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独
     立董事。在 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
     称:2022 年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
     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2 年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一)2022 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 5 项议案。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备注
           章顺文                  1             1                  0
           钟若愚                  1             1                  0
           傅曦林                  1             1                  0

            (二)2022 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其
     中以现场方式召开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 次,审议通过
     了 18 项议案。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姓    名                                                        次未亲自出 会议投票情况    备注
                  次数   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章顺文            4        2            2           0      0       否         均投赞成票

                                                1
钟若愚     4       2           2               0   0       否       均投赞成票
傅曦林     4       2           2               0   0       否       均投赞成票

         (三)2022 年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合计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姓   名                                                       备注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章顺文      1       1               0        0        0
审计与风险管理
                   钟若愚      1       1               0        0        0
委员会
                   傅曦林      1       1               0        0        0
                   钟若愚      1       1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章顺文      1       1               0        0        0
                   傅曦林      1       1               0        0        0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履职期间我们对出席董事
  会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
  性意见,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提出建议情况
         2022 年履职期间,在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议题
  时,我们从独立董事的角度,对公司经营、项目投资、项目内
  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投资新能源项目方面,建议公司充分评估项目的市场情
  况,包括将地缘政治局势对新能源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予以综合
  考虑,测算项目收益,并梳理项目存在的各类风险,尤其是公
  司在新兴行业或在主业拓展新领域的过程中,对于投资金额大
  的项目,建议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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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随着后续投资增多,建议通过
多渠道研究改善公司资债结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降
低资产负债率。
       内控审计方面,建议在内部审计报告中增加内控审计工作
中发现的被审计企业存在的共性或突出问题的总结。由于公司
境外项目较多,建议健全完善境外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的财
务管控体系建设。此外,公司投资项目多,内控审计任务繁重,
建议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
       四、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2022 年履职期间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如下:
序号     独立意见标题       意见类型     会议届次       意见类型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董事会八届一次
 1                          聘任高管                      同意
       书的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经营   高管薪酬   董事会八届二次
 2                                                        同意
       业绩责任书的独立       管理         会议
       意见

       五、现场办公情况
       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会提供充足的会议材
料,以便我们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情况,为
我们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
       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我们对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管理事
务工作、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
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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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监管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程序,
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平、完整;公司已建立董事会
决议督办流程,实时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持续优化
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和
管控,并继续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提升审计咨询服务功能,
在境内大合规体系建设的成果基础上,继续实施境外资产风险
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管控。
    六、其他重点工作
    (一)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科学高效运作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均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分别担任主任委员
职务;钟若愚独立董事还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履职期间,我们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在公司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之前,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核相关议题,
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其专业范围内的作用。
    (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我们始终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形式
及内容的合法性,在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前,充分知悉会议材
料内容,必要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予以补充说明;
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指导、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风控部定期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内部审计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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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关注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等。2022 年履职期间,未发现可
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参加证监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2022 年履职期间,我们认真学习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关注并及时跟进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情况,积极学习深圳
证监局下发的上市公司警示案例,强化合规和自律意识,提升
履职能力。
    七、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是以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一方面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规范履职,确保履职
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另一方面注重自身职业操守,诚信、勤勉
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2022 年
履职期间,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理解与认识;恪尽职守,秉持谨慎、勤勉
的原则,提升独立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监事会、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协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或意见;适时开展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进
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情况,充分
发挥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5
益。


       公司独立董事:章顺文、钟若愚、傅曦林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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