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要求,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 核,主要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合 法合规、有序有效地开展。《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 据此,监事会对《报告》无异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