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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一致: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8-4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

提案的事项。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下午15:00至

2018年11月26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

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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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主持人: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林兆雄董事总经理主持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5人、代表股份266,258,619股、占本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62.191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

247,978,086 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4391%;B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人、代表股份18,280,533 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306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人,代表股份264,943,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8843%。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15,13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0.307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

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提案1、2,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2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66,258,619   266,258,619   100.0000%      0          0          0          0
与会 A 股股东     247,978,086   247,978,086   100.0000%      0          0          0          0
与会 B 股股东      18,280,533    18,280,533   100.0000%      0          0          0          0
 中小投资者        26,258,628    26,258,628   100.0000%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66,258,619   266,258,619   100.0000%      0          0          0          0
与会 A 股股东     247,978,086   247,978,086   100.0000%      0          0          0          0
与会 B 股股东      18,280,533    18,280,533   100.0000%      0          0          0          0
 中小投资者        26,258,628    26,258,628   100.0000%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雪华、陈旭光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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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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