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9–4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
(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已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张志新先生、周晓峰
先生、王振勃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马新彦女士、梁毕明先生、马野
驰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新能源电池壳体合资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产业趋势,促
进企业快速发展,公司拟与辽源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生产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壳体产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公司持股 50.5%,出资 7,575 万元;辽源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持股 44.5%,
出资 6,675 万元;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出资 750 万元。
因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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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刊登的《富奥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52 )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宁波华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9日在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能源电池壳体合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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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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