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董事会在正文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议年度报告时,董事会11名成员共出席了9名,唐建西、蔡斯瀛两位董事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法定名称: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Lionda Holdings Co.,Ltd.(缩写LIONDA) 2、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承友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潘世明 联系电话:(0755)3361666 传真:(0755)3361777 证券事务代表:马科儒 联系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产权及发展部 电子信箱:lionda@mailcenter.com.cn 4、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华强北路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 邮编:51803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lionda.com 公司电子信箱:szlionda@public.szptt.net.cn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刊登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三楼产权及发展部 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英达A、ST英达B 股票代码:000030、200030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 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981,340,933.01 净利润 -995,379,245.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27,122,420.66 主营业务利润 64,022,160.57 其他业务利润 3,443,922.90 营业利润 -535,563,027.90 投资收益 -32,661,024.80 补贴收入 63,965.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413,180,84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71,906.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129,293,793.08 注1:公司境外披露按国际公认会计制度计算的净利润为-1051,758,000元,造成境内外净利润差异的因素如下表:(正值为按国际公认会计制度应增加净利润值,负值反之) (单位:元) 坏帐准备 -8,466,000.00 地产项目原利息化注销 -63,810,000.00 待摊费用注销 429,245.69 债务重组收益 19,996,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3,478,000.00 开办费注销 -1,050,000.00 二、 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514,193,221.51 739,838,601.55 739,838,601.55 1,016,658,905.44 1,013,426,361.47 净利润 -995,379,245.69 4,203,132.20 6,471,504.22 50,221,677.83 45,119,769.09 总资产 444,493,757.35 1,438,282,665.31 1,364,961,195.87 1,620,683,362.71 1,598,991,729.42 股东权益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71,769,207.28 70,093,729.57 3,153,282.33 57,686,042.84 -32,474,698.45 每股收益 -3.45 0.0146 0.02 0.17 0.16 加权平均 -3.45 0.0146 0.02 0.17 0.16 全面摊薄 -3.45 0.0146 0.02 0.17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每股收益 -2.18 -0.030 -0.097 -0.035 -0.053 每股净资产 -3.37 0.2430 0.011 0.20 -0.1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39 -0.295 -0.417 -0.24 -0.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0.108 -0.102 -0.10 0.40 0.39 注:因追溯调整后,1999年度、2001年度净资产值均为负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对本公司已无比较意义,故不再列入。 附:利润表附表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22 0.22 营业利润 -1.85 -1.85 净利润 -3.45 -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18 -2.18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数量单位:股) 2001年12月31日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08560000 0 0 0 0 0 0 208560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91400000 0 0 0 0 0 0 1914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17160000 0 0 0 0 0 0 17160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08560000 0 0 0 0 0 0 20856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40260000 0 0 0 0 0 0 4026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9600000 0 0 0 0 0 0 396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9860000 0 0 0 0 0 0 79860000 三、股份总数 288420000 0 0 0 0 0 0 288420000 2. 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内没有发行股票,也没有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 3. 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0655户,其中A股股东5331户,B股股东5324户,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名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91400000 66.36% 国家股 2 CHINA EVERBRIGE HOLDINGS CO.LTD 5892360 2.04% 境内上市外资股 3 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 5280000 1.83% 定向境内法人股 4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280000 1.83% 定向境内法人股 5 深圳市南证实业有限公司 3960000 1.37% 定向境内法人股 6 深圳国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640000 0.92% 定向境内法人股 7 文灿荣 866760 0.30% 境内上市外资股 8 沈小林 647599 0.22% 境内上市外资股 9 裴剑雯 588000 0.20% 流通A股 10 MSTER UNIVERSE FUND LTD. 499800 0.17% 境内上市外资股 注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没有变化。 注2、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控股股东,为关联方关系,除此之外,股东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持股数 年初数 年末数 李承友 男 董事长 54岁 1999-2002 0 0 谢如贤 男 董事、总经理 38岁 1999-2002 0 0 蔡斯瀛 男 董事、副总经理 52岁 2000-2002 0 0 曹建社 男 董事、副总经理 46岁 2000-2002 0 0 饶江山 男 董事、副总经理 34岁 2000-2002 0 0 唐柏操 男 董事、财务总监 46岁 2001-2002 0 0 罗国华 男 董事 57岁 2000-2002 0 0 唐建西 男 董事 43岁 2001-2002 0 0 彭吉虎 男 独立董事 64岁 2001-2002 0 0 高培业 男 独立董事 45岁 2001-2002 0 0 刘占军 男 独立董事 43岁 2000-2002 0 0 潘世明 男 董事会秘书 31岁 2001-2002 0 0 赵革生 男 监事会主席 52岁 2000-2002 0 0 李新 男 监事 40岁 2000-2002 0 0 岳鲁育 女 监事 54岁 2000-2002 0 0 纪铁兰 女 监事 50岁 2000-2002 0 0 王航军 男 监事 35岁 1999-2002 0 0 葛为民 男 副总经理 42岁 2000-2002 0 0 刘川 男 副总经理 39岁 2000-2002 0 0 杨奋勃 男 总工程师 42岁 2000-2002 0 0 注:董事罗国华先生任职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唐建西先生任职于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航军监事任职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审计部部长。 二、年度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均依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发放,规定薪酬按照其在公司的行政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0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3人,共在公司领取年度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各项奖金、福利、补贴、住房津贴及其他津贴等)为1377813元,其中年度报酬数额在15-16万元的2人,10-13万元的5人,7-10万元的6 人。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431709 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355352 元。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监事及高管人员中,董事罗国华、唐柏操和唐建西、监事王航军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领取了不超过1万元的少量独立董事津贴。 三、 报告期内离、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人事变动,原董事刘林峰、苏志明离职,原董事会秘书魏丹离职,除此之外未有离任的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公司于报告期内聘任唐建西、唐柏操为董事,聘彭吉虎、高培业为独立董事,聘潘世明为董事会秘书,其个人简历具体参见公司于2001年4月17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公告。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 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内容如下: 1.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真正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并将进一步完善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选聘了专家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目前,公司11位董事中,不领取本公司薪酬、来自公司外部的董事占了大多数。 4.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5. 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尊重和维护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的解困和发展。 6. 关于信息披露:2001年公司进一步落实了信息披露工作,调整并充实了从事信息披露的工作人员。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的要求,通过股东大会增选两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彭吉虎先生和高培业先生。 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上对公司有关决策发表了个人意见,促进了公司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各位独立董事还对公司治理结构等有关自查事项上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第六节 股东大会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即公司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 一、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01年5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6、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聘请200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7、审议否决了本公司关于聘请2001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的议案; 8、投票增选了彭吉虎先生、高培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唐建西先生、唐柏操先生为公司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有关关联方放弃了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 二、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01年10月16日上午在深圳市华强北路嘉华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一定代价解除本公司对深中华欠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议案。 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年10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 公司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1.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净化、矿化、磁化水设备生产和销售,销售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等,这些大多在深圳市内展开经营。 2. 饮水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1%,为公司主要产品。其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饮水设备 469,833,605.23 422,108,337.63 10.16% 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较前一报告期未有大的变化 (二)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1. 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我国创建最早、规模最大的饮水设备专业制造、销售的公司之一,注册资金2745万元。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安吉尔”系列产品,有家用型、集团型、反渗透型、家电型四大系列五十多个品种,现月生产能力50万台。该公司总资产119,157,551.43元,净资产66,682,698.22元、净利润30,064,930.76元。本公司持有的该公司33.5%股权于2001年12月因诉讼执行被变卖,同月买受方将该部分股权委托给本公司管理,所以到2001年12月31日为止虽然本公司已不再是该公司控股股东。 (三) 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全部销售均由深圳市安吉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投资项目。 三、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本报告期,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分析如下: (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44,493,757.35元,较上期末总资产1,364,961,195.87元减幅为67.44%,主要系核销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坏帐损失、改变合并报表范围等所致。 (2 )报告期内,公司无长期负债。 (3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权益-971,769,207.28元,较上期末股东权益3,153,282.33元减幅为30917.70%,主要系核销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等不良资产所致。 (4 )本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利润64,022,160.57元,比上年度主营业务利润103,629,583.03元减幅为38.22 %,主要系销售额减少、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5 )本年度净利润-995,379,245.69元,比上年度净利润6,471,504.22元减幅为15480.95 %,主要系核销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等不良资产所致。 四、 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 公司因各种直接债务和担保被债权人起诉,大多进入执行阶段,本公司所有的股权、固定资产、存货、应收款项等绝大部分资产均已被查封,如果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各地法院可能会陆续拍卖已查封的本公司资产。由此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失去对一些控股子公司的控股权,使其资产和营业收入无法进入本公司合并报表,造成2002年公司合并资产和收入大大下降。 五、 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经营方面,公司要在培育主营业务上下功夫,努力培养新的增长点,努力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效益。 债务重组及资产重组是今后两年公司各项工作的核心,重组工作的成败决定着公司的命运。基本思路是:首先尽快履行与华融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协助华融加快深中华重组进度,切实解除或化解对深中华约12.48亿元的巨额担保责任,这是公司重组的基本前提,是2002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次,加快与公司债权人债务重组谈判进程,争取债权人的理解,推动公司债务重组工作;再次,积极引进有运作能力、有诚信和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公司重组。总之,公司重组应努力争取实施“几家抬”的方针。即:债权人削一块,大股东注进一块,合作引进一块,流通股东拿一块,通过利益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来解决公司长期以来债务负担沉重、担保风险巨大、主营业务不强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公司逐步走出困境。 另外,新年度公司仍将做好放小工作,对于产品没有市场,扭亏无望的企业,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放小”,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产权改革,要在放小过程中通过出让企业部分股权,实现企业的产权多元化,虽然公司将失去对一些企业控股权,但对这些企业来讲,将通过引入其他外部资源,充实资金,构筑合理的混合产权体制,得到更好的激励与发展。 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995,379,245.69元,未分配利润为-1,751,309,411.80元,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的说明: 由于认为公司的短期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如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对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虽然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但仍能够筹集到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营运资金,仍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一、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 1. 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监事会于2001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监事会于2001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3. 公司2001年度第三次监事会于2001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决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本届董事会2001 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发生。 4.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第九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本公司因1997年本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借款人民币17719150元逾期未偿还,1998年本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借款人民币17975500元逾期未偿还,深圳石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该2项借款保证人,建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于2001年4月13日、建行城东支行于2001年8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石化公司。石化公司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本案至今尚未开庭审理。 2. 因1998年本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沙头角支行借款人民币800万元逾期未偿还,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借款保证人,深发展沙头角支行起诉本公司及石化公司,经盐田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本公司应偿还借款及对应利息,石化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因深圳国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于1999年借款480万元人民币逾期未还,本公司为该项借款保证人。广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起诉国银投资公司和本公司,2001年3月1日经深圳罗湖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国银投资公司应偿还借款及对应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因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向招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借款港币2500万元逾期未予偿还,本公司为此项借款保证人,招行上步支行起诉金田公司及本公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5月23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金田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此后,深圳中院应招行上步支行申请查封了金田公司部分财产。 5. 本公司于2001年10月10日因深圳莱英达乐可箱包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向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分别于1998年3月、8月和12月借款合计1300万元逾期未还,本公司为这3笔借款保证人,中行龙华支行于2001年9月6日向深圳宝安区法院起诉乐可公司及本公司,宝安区法院经审理判决乐可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6. 因深圳莱英达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1999年向中国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逾期未偿还,本公司为该项借款保证人,中国银行罗湖口岸支行对莱英达物资进出口公司及本公司起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1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莱英达物资进出口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中国银行罗湖口岸支行对该案抵押物之处分所得价款在本金150万及其对应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公司对该案债务中抵押物不足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 因本公司为深圳奥沃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港币19042343.75及利息提供连带担保、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98年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920万股股权,2001年12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这些冻结的股权被变卖清偿债务,变卖价为611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01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本公司公告。 8. 本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通知书。因本公司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深圳中院裁定将拍卖本公司持有的ST中华A股法人股65098412股。2002年3月12日,经拍卖,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23435428.32元竞得该项股权。具体情况详见2001年12月29日和2002年3月13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本公司公告。 二、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2001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经讨论同意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市光华中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的25%股权以17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珠江公司。但由于该项股权被法院查封,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除上述出售资产事项及重大诉讼事项中所述安徽高院裁定变卖新世纪公司股权以偿还债务案件中所涉及的资产处置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其他出售及收购资产事项,也没有吸收合并事项。 三、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鉴于本公司欠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总额为人民币86624268.24元,同时本公司对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8553622.43元。本公司和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由深圳市莱英达开发有限公司直接向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本公司债务。并于4月11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4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披露的公告。 2. 本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于2001年8月30日在深圳签订框架协议:由本公司向华融分期支付1.1亿人民币,并转让8800万ST中华法人股,华融解除本公司对ST中华欠华融债务约9.17亿元人民币债务本金及相关利息的连带担保责任。10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该项议案。10月29日本公司又与华融公司签订前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主要是对前述框架协议中约定向华融公司支付1.1亿元现金和转让6800万股ST中华境内法人股的时间作了具体安排,内容详见2001年11月7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司公告。此后,本公司向华融公司支付了现金5000万元,法院裁定于2002年3月12日拍卖了本公司持有的65098412股ST中华A股法人股,华融公司竞得这些股份。 五 其它重大事项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仍为深圳市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年度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70万元。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会计报表审 计 报 告 深华(2002)股审字047号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暨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 贵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合并和公司资产负债表及2001年度合并和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和公司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核有关凭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我们注意到,如附注5.注释14和附注8所述, 贵公司的短期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如在短期内无法消除,将直接影响到 贵公司的持续经营。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 (外勤结束日)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 (会计报表批准日) 二、会计报表附注 1.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或有负债的会计估计已变更为预计负债,其对本公司本年度的影响是使净资产下降412,857,378.48元,净利润减少412,857,378.48元。 2. 合并范围变更 本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莱英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莱英达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莱英达乐可箱包有限公司、深圳市莱英达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造纸公司、上海莱英达实业有限公司)2001年度未纳入合并范围,因为这6家公司基本上已经属于停业状态,但合并报表还是按权益法对其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或核销长期投资,并对可能要履行的担保责任以预计负债的形式进行了相应处理。 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承友 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