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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1-05-3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我们通过了解李晋扬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李晋扬先生具备相应
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李晋扬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二、我们通过了解朱海彬、曹荣根、戴羿、张雪松、厉辉、孙伊萍、叶雄、
张宝泉、冯安静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
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海彬、曹荣根、戴羿、张雪松、厉辉、孙伊萍、叶雄、
张宝泉、冯安静为副总经理。
    三、我们通过了解崔捷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崔捷先生具备相应的知
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崔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四、我们通过了解厉辉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厉辉先生具备相应的知
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同
意董事会聘任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以上人员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
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本页为中粮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丁平准                                 刘洪玉                                    陈忠谦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