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011-07-2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1、原章程第八十二条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非独立董事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监事会、连续
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修改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非独立董事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监事会、连续
九十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提出。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原章程第一百零五条为: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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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应按照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3、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授予董事长其他职权。授予董事长其他职权的决议,应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议案二: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授信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7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
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审议。
议案三:关于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借委托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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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各位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7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
团有限公司申请续借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审议。
议案四: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董事柳丁女士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职
务,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柳丁女
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尚需补选两名董事。董事会提名韩石、
李晋扬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请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石先生
韩石,男,1967 年 10 月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1990
年 8 月进入中粮集团,历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部门
副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鹏利(加拿大)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 年 4 月至今历
任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酒店事业部
常务副总经理。韩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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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李晋扬先生
李晋扬,男,1969 年 4 月出生,清华大学建筑结构工程学士、清华大学 EMBA,
工程师。1993 年 8 月进入中粮集团,先后任中粮粮油饲料公司实业部副经理,
中粮总公司项目管理二部副科级干部,中粮公司饮料部部门经理,中粮发展有限
公司零食速食部部门经理,2003 年至 2006 年 1 月任鹏利国际(北京)地产开发
部总经理助理、香港鹏利国际(集团)公司工程部总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晋扬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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