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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2-08-2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期
限1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贷款业务,属于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
交易事项。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2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
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介绍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4日,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邬小蕙。经营范围为:对成
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
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
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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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属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受中
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
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向中粮集团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
公司住宅地产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向中粮集团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10 亿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本次关
联交易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在目前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力度加强、房地产企业融
资渠道收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的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
开发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审计委员会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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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的有
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发表以下意见:
    1、本次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利率参照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执行,我们认为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4、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在目前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力度加强、房地产企业融
资渠道收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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