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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0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
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董事殷
建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参与表决;董事马建平先生委托董事长周政先生参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听取公司 201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面对复杂的外部形势,公司经营班子坚决贯彻“坚定信心、苦
练内功、开源节流、现金为王”的经营方针,不断强化专业能力,系统提升管理
水平,为公司在 2012 年市场环境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并稳步
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经审计的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338,217,502.61
元,加上本年母公司净利润 409,907,892.80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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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40,990,789.28 元以及本年度分配普通股股利 54,411,947.88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52,722,658.25 元。
     根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拟以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13,731,596 股为基数,向在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12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13 年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用于发展公司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并在公司累计贷款余额不高于
公司当期总资产 70%比例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发放贷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3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 201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期届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我司 2012 年年
报审计工作中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其不存在重要意见
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在 2012 年度支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 1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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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目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我司业务的审计团队已整体加入国富浩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公司对国富浩华的职业
资格与职业质量进行了事前审核,国富浩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
格;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服务团队;为近200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
几十家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服务;最近三年未受到与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
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3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专业服务,
同时为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聘期一年,费用为 126 万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年度审计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时,有权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的报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相关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
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所持有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即大中华国际交
易广场)写字楼 3401-3416 及 3501-3516 共 32 套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深圳
宝安支行申请人民币 1.96 亿元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贷款期限 10 年,利率为同期
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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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粮地产集团中心 1 栋物业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人民
币 1.8 亿元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期限 10 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全文请详见 201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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