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关于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4-04-12
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公司
在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4]第 02020003 号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2、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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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al Address:10/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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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Tel):+86(10)53796205 传真(Fax):+86(10)53796220
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4]第 02020003 号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
地产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合并及
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在
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
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
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中粮地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
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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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中粮地产(集团)股份公司 2013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贷
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有关
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
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载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幼军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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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2013 年度
编制单位: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栏次 1 2 3 4
一、在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348,597,053.44 11,606,342,740.88 11,670,392,025.50 284,547,768.82
二、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2 500,000,000.00 465,000,000.00 500,000,000.00 465,000,000.00
(一)短期借款 3 500,000,000.00 465,000,000.00 500,000,000.00 465,000,000.00
(二)长期借款 4
注 1:本公司 2010 年 3 月 8 日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授信协议》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5 亿元授信额度。2011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中粮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续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 5 亿元授信额度的续期手续,期限一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2 年 8
月 28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1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 1 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2013
年 3 月 28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1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 1 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注 2:2013 年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发生额 116 亿,其中含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贷款 74.46 亿。
法定代表人: 周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崔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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