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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201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4-06-2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4-02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9
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3,731,59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3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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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029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咨询联系人:范步登、杨杰
     咨询电话:0755-23999288
     传真电话:0755-23999299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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