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1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8
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 2 亿元借款的议
案》。
为了支持公司所属项目开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申请 2 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因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
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
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签订补偿
协议书的议案》。
为了有效解决公司位于深圳南山、沙井两幅地块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快速
盘活鹏丽、万宝两块工业用地,促使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市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简称“宝安规土局”)签订《补偿协议书》。
根据《补偿协议书》,宝安规土局收回公司位于沙井未落实的 6.87 万㎡土地
权益及因规划调整未能完善后续手续的南山 1.4068 万㎡未建用地;作为补偿,
宝安规土局对公司提供的福永鹏丽、万宝两幅自有已建成工业用地给予规划功能
及规划指标调整,提升用地价值,使其与回收用地权益价值对等。规划功能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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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划指标调整后,鹏丽、万宝地块由一类工业用地(限制流通)调整为二类居住用
地,建设用地面积为 84,512 ㎡,等价值置换后落实在两块置换用地上的可售建
筑面积为 214,404.19 ㎡;出让合同的起始日期为签订补偿协议书之日,出让年
期为 70 年。上述置换方案已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五届一百一十一次)。
鉴于福永两地块范围内扣除建设用地后规划为市政设施用地和公共基础设
施的用地,由公司完成建(构)筑物拆除和土地清理后无偿移交深圳市土地储备中
心,由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国有储备土地管理范围进行管理,宝安规土局同
意对公司位于宝安区福永镇的鹏丽、万宝两地块原地上建(构)筑物给予货币补
偿,补偿费用为人民币 206,602,385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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