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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4-1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1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以及现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
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
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
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5 层会
议室。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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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 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 15:00。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5 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9、关于提请审议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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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关于提请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他事项:听取《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
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对上述第十一、十二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通过,
其他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九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第四、七、
八、九、十项议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
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13 日-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
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5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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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中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0         总议案                                                 100 元

     1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元

     2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元

               关于提请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
     3                                                               3.00 元
               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4                                                               4.00 元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元

     6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元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7                                                               7.00 元
               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
     8                                                               8.00 元
               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提请审议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      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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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
     10                                                             10.00 元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 元

   11.1        第七十八条                                           11.01 元

   11.2        第八十条                                             11.02 元

   11.3        第一百五十五条                                       11.03 元

     12        关于提请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 元

   12.1        第二十条                                             12.01 元

   12.2        第三十一条                                           12.02 元

   12.3        第四十五条                                           12.03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上述议案的表决意见
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的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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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
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
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
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
络投票。
       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流程分
别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请 在 深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
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
       可以向深交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
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者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五、投票规则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
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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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联系电话:0755-23999000、23999288、23999291;
     传真:0755-23999009;
     联系人:黄小东、罗骥;
     2、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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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地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大会所有议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委托人
                  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
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8、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审议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
案
10、关于提请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1 第七十八条

11.2 第八十条

11.3 第一百五十五条

12、关于提请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1 第二十条

12.2 第三十一条

12.3 第四十五条
                  备注:1、第九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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