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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3-2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233,430,309.91
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44,279,434.79 元。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况。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审议时,审计委员会出具了
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
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杭州云涛名苑、杭州方圆府项目、成都祥云
国际项目、沈阳中粮隆玺项目存货及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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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顾云昌                              孟   焰                          李曙光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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