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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3-2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2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正德兴
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正德兴合”)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
信信托”)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北京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编号:
CCBT-CXZX-AXLR-3),向建信信托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北京市
朝阳区中粮瑞府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偿还股东借款。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北
京与建信信托签订《保证合同》(编号:CCBT-CXZX-AXLR-4),同意为上述正德
兴合向中信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20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正德兴合向公司
提供反担保。
     2、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公司为深圳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1 亿元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次
公司为正德兴合向中信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20 亿元贷款提担保事项尚未生效,本
次已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议案后生效。详情
请参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8月27日,注册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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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77号,注册资金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咨询;投资管理;酒店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公司
持有该公司51%股权。
     截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
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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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88,929,185.68                    3,813,357,144.74

  总负债                                    1,997,639,359.59                    3,062,158,905.42

  银行贷款余额                                 908,000,000.00                  1,391,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1,089,639,359.59                    2,579,158,905.42

  净资产                                       791,289,826.09                     751,198,239.32

                                        2014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6,169,887.46                  -40,091,586.77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信信托签订《保证合同》(编号:CCBT-CXZX-AXLR-4)主要内容如
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债务金额、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向建信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
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强制执行公证费等);建信信托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如《信托贷款合同》被确认为
无效或被撤销的,担保范围为建信信托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
接损失)、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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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4、保证期间: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六个月之日止。
     5、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中
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保证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6、违约责任:中粮地产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定义务,则建信信托有权要
求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提供新的担保;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对中粮地产财产或财产权利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正德兴合向建信信托申请的不超过 20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是为
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正德兴合 51%%股权,正
德兴合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
偿还能力。正德兴合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344,041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4.8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余额为 1,344,041 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
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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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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