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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6-03-26  

						                               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2060006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2、                                                              3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 5to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77

                   电话(Tel): (010)53796207                     传真(Fax):    (010)53796220




               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2060006 号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
地产(集团)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粮地产(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粮地产(集团)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1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粮地产(集团)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幼军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887 号文”核准,中粮地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3 亿元(含 23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
格为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18 日止,
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资金
为人民币 198,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到账,实际到账
金额为人民币 198,000.00 万元。
    2、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8,000.00 万元,其中偿还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招商银行的委托贷款 20,000.00 万元,偿还中耀房地产开发(沈
阳)有限公司借款 23,000.00 万元,偿还长沙观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
25,000.00 万元,偿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40,000.00 万元,补充
营运资金 90,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36,997.46 元,其中利息收入共计 1,037,839.46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842.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5 年期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1019400040042591              1,036,997.46 元
宝安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无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4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8,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8,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3)=                   的效益     计效益
                                                                                                                                      态日期                             大变化
                                                                                                                        (2)/(1)
1、偿还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商银
行的委托贷款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

2、偿还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借          否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100%
款
3、偿还长沙观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00%
款
4、偿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00%

5、补充营运资金                                否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100%

                  合计                                        198,000.00      198,000.00       198,000.00    198,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全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全部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募集资金全部使用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承销费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实际收到资金为人民币198,000.00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