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2060006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2、 3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 5to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77 电话(Tel): (010)53796207 传真(Fax): (010)53796220 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02060006 号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 地产(集团)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粮地产(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粮地产(集团)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1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粮地产(集团)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 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幼军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887 号文”核准,中粮地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3 亿元(含 23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 格为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18 日止, 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资金 为人民币 198,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到账,实际到账 金额为人民币 198,000.00 万元。 2、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8,000.00 万元,其中偿还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招商银行的委托贷款 20,000.00 万元,偿还中耀房地产开发(沈 阳)有限公司借款 23,000.00 万元,偿还长沙观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 25,000.00 万元,偿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40,000.00 万元,补充 营运资金 90,000.00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36,997.46 元,其中利息收入共计 1,037,839.46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842.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5 年期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1019400040042591 1,036,997.46 元 宝安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无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4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8,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8,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3)= 的效益 计效益 态日期 大变化 (2)/(1) 1、偿还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商银 行的委托贷款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 2、偿还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借 否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100% 款 3、偿还长沙观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00% 款 4、偿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委托贷款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00% 5、补充营运资金 否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100% 合计 198,000.00 198,000.00 198,000.00 198,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全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全部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募集资金全部使用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承销费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实际收到资金为人民币198,000.00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