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控股股东关于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2016-05-0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地产”)已在《中粮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
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之自查报告》中对中粮地产及其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
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
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如中粮地产存在未披露的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
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并因此给中粮地产和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
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报告期内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赵双连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