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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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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页 次
一、审计报告                    1-2

二、已审财务报表

     1、 公司资产负债表         3

     2、 公司利润表             4

     3、 财务报表附注           5-21
                                                           亚会深专审(2016)023 号

                               审 计 报 告



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营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 至 3

月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长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

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长营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长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

2016 年 1 至 3 月的的经营成果。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周铁华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温安林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2
                   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外宝复[1992]31 号文批准,
由长营企业(香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总额为 300 万美元,注册
资本为 210 万美元,于 1992 年 3 月 12 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 440306503376539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 50 年。
    1993 年 8 月 18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投资总额为 1500 万美元,注
册资本为 1000 万美元。
    1995 年 10 月 23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投资总额为 2000 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 1500 万美元。
    1996 年 3 月 25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投资总额为 2500 万美元,注
册资本为 2000 万美元。
    1998 年 7 月 24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投资总额为 2980 万美元,注
册资本为 2480 万美元。
    2000 年 3 月 1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外经贸资审 A 字
[2000]0005 号批复批准,长营公司投资总额变更为 5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4500
万美元。
    2001 年 3 月 1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外经贸资审 A 字
[2001]0539 号批复批准,长营公司投资总额变更为 5279 万美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4779
万美元。
    2002 年 10 月 11 日,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深外贸资复[2002]3528 号批
复批准,长营公司投资总额变更为 6543 万美元,注册资本 6043 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日用电器、保温器具、健康器材、运动器材、塑胶制品、电木
制品、铝制品、模具加工、燃气器具、厨房设备、阀类、五金零配件、五金制品、灯饰
制品、装饰制品、消防器材。公司生产的产品 100%外销。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
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

                                        5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长营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编制
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
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长营公司报告期内处置生产性经营资产、安置员工,对期末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有重
大影响。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更正
     (一)会计期间: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
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四)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折合人民币的汇率采用当月月初第一个工作日的市场汇率作为当月的固定汇
率进行核算,年末对债权及现金中的外币金额按当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汇率(基准汇率)
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年损益;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日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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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
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
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
照成本计量。
    (六)应收款项
    长营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长营公司对关联方交易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七)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1)存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核算。
    (2)领用和销售原材料以及销售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对在产品,按约当
产量法进行核算,计算在产品成本。
    3、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
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
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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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
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
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
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八)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权益性投资,及本公司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
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
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
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
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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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1)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成本法下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
益,不再区分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5)权益法下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
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
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
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
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
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本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
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6)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不再转回。
    (九)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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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十)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2)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构成。
    (4)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5)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6)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
    (7)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
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
入账价值。
    (8)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10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符合:(l)与该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替换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
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在合理的期间内摊销。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
类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年               10%                 4.5%
机器设备                    20 年              1-10%            4.5-4.95%
电子设备                     5年               1-10%             18-19.8%
运输设备                     5年                10%                18.0%
其他设备                     5年               1-10%             18-19.8%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
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闲置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不能为本公司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服务时,本公司将列入闲置固定资产管理,闲置固定资产按照在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十一)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
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
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
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的摊销(采用直


                                      11
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土地使用证

      高尔夫球证                      20                     使用年限

           软件                       10                     使用年限

    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
用寿命和摊销方法与前期估计不同时,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
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三)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最佳
    估计数的确定应当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2、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的确认方法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则最
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
或者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则按如下方法
确定最佳估计数: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十四)收入确认原则

                                      12
    1、销售商品
    本公司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
确认已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
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五)政府补助
    1、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该长期资产可供使
用时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以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
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13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
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
款列示。
       五、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项                   税率                               计税基础
                                                根据国家税收法规,应纳税增值额为销项税额扣除因
  增值税                     0,17%             购进货物所支付且允许抵扣的增值税,长营公司的外
                                                销产品执行“免、抵、退”政策。

  营业税                       5%               按不动产租赁收入计缴

  城市建设维护税               7%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7%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企业所得税                  25%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房产税                      1.2%              按房产原值的 70%后按 1.2%计缴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长营公司代扣代缴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33,105.71                          14,365.71

银行存款                                     59,012,396.28                      116,750,752.39

            合   计                          59,045,501.99                      116,765,118.10

       说明:银行存款包括定期保证金存款 55,000,000.00 元。




                                                 14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占总额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               66,778,021.70       100.00           -                3,180,317.63         100.00                   -

    合      计         66,778,021.70       100.00           -                3,180,317.63         100.00                   -




       2、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大统营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关联方                   64,984,604.59             占总额比例%

ESPRESSO                                      非关联方                    485,672.23                 1 年以内

俊东物业                                      非关联方                    872,863.00                 1 年以内

双营                                          非关联方                    338,018.88                 1 年以内

富仕达                                        非关联方                     53,899.00                 1 年以内

粤宝通                                        非关联方                          964.00               1 年以内

蛇口海景广场租金                              非关联方                     42,000.00                 1 年以内

                  合   计                                               66,778,021.70


       (三)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占总
       账    龄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                3,993,800.00          100%                  -         15,956,923.28        94.25                   -

1-2 年(含 2 年)                                                                 973,200.00        5.75                   -

       合    计         3,993,800.00          100%                  -         16,930,123.28       100.00                   -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15
    3、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个人)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欠款年限                    性质

黄哲人                     非关联方         3,990,000.00           占总额的比例%              出售房产款

吴晓争                     内部职员                3,800.00           1年以内                 厨房备用金

           合   计                          3,993,800.00


    (四)固定资产
             项 目                    2016-03-31                                2015-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184,284,138.30                            197,822,407.29
机器设备                                                      -                              27,432,287.78
电子设备                                                      -                              13,900,090.43
交通工具                                                      -                               7,439,590.64
其他设备                                                      -                          264,761,281.48
             合 计                             184,284,138.30                            511,355,657.62
二、累计折旧                          2016-03-31                                2015-12-31
房屋建筑物                                     126,961,076.59                            128,618,996.74
机器设备                                                      -                               1,317,680.09
电子设备                                                      -                              10,746,682.48
交通工具                                                      -                               6,535,158.67
其他设备                                                      -                          208,459,107.76
             合 计                             126,961,076.59                            355,677,625.74
三、账面净值                          2016-03-31                                2015-12-31
房屋建筑物                                         57,323,061.71                             69,203,410.55
机器设备                                                      -                              26,114,607.69
电子设备                                                      -                              3,153,407.95
交通工具                                                      -                                904,431.97
其他设备                                                      -                              56,302,173.72
             合 计                                 57,323,061.71                         155,678,031.88

    说明:

    2014 年 7 月,长营公司将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 155,678.41 平方米),作价现值

300,212,753.00 元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同时由大统营科技(惠州)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人民币 220,000,000.00 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从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




                                               16
    (五)无形资产

           项目                             2016-03-31                                     2015-12-31
土地使用权                                             26,321,856.68                                   26,508,606.74
高尔夫球证                                                              -                                  41,200.03
文件加密软件                                                            -                                 102,222.29
信息软件版权                                                            -                                  58,525.55
EDI 二次开发费                                                          -                                  17,295.62
资讯软件版权采购                                                        -                                  63,461.40
微软版权                                                                -                                  76,780.56
          合    计                                       26,321,856.68                                 26,868,092.19




    (六)应付账款

                                        2016-03-31                                        2015-12-31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比例%                金   额                占总额比例%

1 年以内                       71,028,531.99                   100.00           253,254,989.62                 100.00

    合         计              71,028,531.99                   100.00           253,254,989.62                 100.00

    说明:期末应付账款中,应付关联方Uni-Splendor Corp款项金额为 28,020,852.72 元。



    (七)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16-03-31                              2015-12-31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06,153.07                           10,882,515.54

二、职工福利费                                                              -                                          -

三、社会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其他                                                           194,742.00                                          -

                    合   计                                        400,895.07                           10,882,515.54




                                                          17
    (八)应交税费

               项       目                          2016-03-31                                   2015-12-31

增值税                                                           7,032,578.65                             -7,369,931.10

营业税                                                              43,254.36                                   44,796.36

土地使用税                                                         106,411.05                                 212,822.25

房产税                                                             305,277.08                                 305,277.08

城市维护建设税                                                     955,065.96                                 128,227.11

教育费附加                                                         409,313.98                                   54,954.47

地方教育费附加                                                     272,875.98                                   36,636.32

印花税                                                              22,355.33                                   16,063.31

个人所得税                                                         131,835.24                                 119,220.26

               合       计                                       9,278,967.63                             -6,451,933.94


    (九)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2016-03-31                                         2015-12-31
         账   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1 年以内                    25,284,948.00                       100.00          12,996,839.62                   100.00

         合   计             25,284,948.00                       100.00          12,996,839.62                   100.00




    2、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性质

预提应付费用                                   非关联方             23,244,000.00                  应付费用

深圳市俊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97,388.00                  应付保证金

深圳市富仕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3,560.00               应付保证金

                   合   计                                          25,284,948.00




                                                            18
        (十)长期应付款

                           项 目                                         2016-03-31                        2015-12-31

    第一金租赁(成都)有限公司                                                        23,823,981.00           26,171,050.00

                          合    计                                                    23,823,981.00           26,171,050.00

        说明:2015 年 7 月 28 日,长营公司(卖方,承租方)与第一金租赁(成都)有限公司(买方,

   出租方)签订《售后回租合同》。长营公司以人民币 30,000,000 元向买方出售设备并回租。租赁期

   间为 36 个月,每期租金 918,700 元。



        (十一)实收资本
                                                           2016-03-31                                  2015-12-31
              投 资 者
                                              原币(美元)              折合人民币          原币(美元)          折合人民币

长营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60,430,000.00            482,071,086.61        60,430,000.00       482,071,086.61

               合    计                        60,430,000.00            482,071,086.61       60,430,000.00       482,071,086.61


         上述实收资本业经深圳力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力诚验资报字(2005)第 019 号《验资报

   告》验证。




        (十二)资本公积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本溢价                               3,811,067.15                         -                   -          3,811,067.15

   其他资本公积                           1,947,536.71                         -                   -          1,947,536.71

   合   计                                5,758,603.86                         -                   -          5,758,603.86




        (十三)盈余公积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3 月 31 日

   储备基金                       17,994,780.84                            -                       -         17,994,780.84

         合    计                 17,994,780.84                            -                       -         17,994,780.84




                                                                  19
       (十四)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      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432,711,856.05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432,711,856.0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532,303.1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422,179,552.92


       (十五)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12,732,203.19                     630,519,639.86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94,518,453.42                     619,929,809.01

          其他业务收入                                 18,213,749.77                      10,589,830.85

营业成本                                              106,924,799.63                     583,058,925.1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90,276,819.54                     578,788,220.51

           其他业务成本                                16,647,980.09                       4,270,704.66

营业毛利                                                5,807,403.56                      47,460,714.69


       (十六)财务费用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349,599.15                             4,094,882.87

   减:利息收入                                     290,552.84                             5,514,055.17

汇兑损益                                       4,347,211.72                               12,302,768.62

其他                                           2,748,200.00                                            -

             合   计                           7,154,458.03                               10,883,596.32




                                               20
    七、或有事项

    2015年7月28日,长营公司(卖方,承租方)与第一金租赁(成都)有限公司(买方,出租方)
签订《售后回租合同》。长营公司以人民币30,000,000.00元向买方出售设备并回租。租赁期间为36
个月,每期租金918,700元。合同约定,“终止租赁合同,其收回租赁物之价值双方共同约定以承租
方所有未给付租金之全部10%认定,同时,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全部未付租金(扣除收回租赁物之价
值后)及出租方其他经济上之全部损失。

    八、承诺事项

    根据长营公司2014年6月1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签署的“兴银深惠伍授信(保证)

字(2014)第01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长营公司为大统营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支行取得的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

有效期自2014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19日。

    九、其他重要事项

    2014年7月1日,鉴于被担保人UNI-SPLENDOR CORP于2014年就贷款融资事宜与合作金库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行签署了联合授信合约。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文锦支行申请开立币别为人民币金额贰亿元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

亿元整。受益人为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行,担保期限从2014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1日止。




                                                        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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