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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9-0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7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公
司”)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实业”,深
圳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简称“农
业银行”)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在深圳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81010520160000042),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62,000 万元借款,用于中粮云景
国际项目的开发建设。深圳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在深圳与农业银行签订《保
证合同》(编号:81100120160015307),为上述深圳实业向农业银行申请的 62,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深圳实业向深圳公司提供反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深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21 日,住所为深
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合水口社区合水口新村一排 3 栋 11 层 1109 室,注册资
本 8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荣根,经营范围: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
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务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深
圳公司持有该公司 51%股权,上海景时深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 49%
股权。
     截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深圳实业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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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深圳实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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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4,728,706,520.93                    3,594,283,870.16
总负债                                     3,934,863,026.07                    2,796,647,987.47
银行贷款总额                               2,544,000,000.00                    2,04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90,863,026.07                      747,647,987.47
净资产                                       793,843,494.86                      797,635,882.69

           项目           2016 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                201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5,056,517.11                     -1,955,718.80
净利润                                           -3,792,387.83                     -1,466,789.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深圳实业向农业银行申请的
  62,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金额:人民币 62,000 万元。
         4、担保期限:根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二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生效方式: 经深圳公司及农业银行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深圳公司为深圳实业向农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62,000 万元借款提供
  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公司持有深圳实业 51%股权,深圳实业属于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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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股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深圳实
业向深圳公司提供反担保。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253,241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09.6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余额为 1,253,241 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
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2、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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