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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怡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12-1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9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怡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怡悦置
业有限公司(简称:怡悦置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简
称:农业银行)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在成都签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农业银行申请 4.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成都
中粮祥云里项目(即成都金牛地块项目)建设。
     2、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怡悦
置业向农业银行申请的 4.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怡悦置
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
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1 亿元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2016 年 6 月 2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怡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5 日,注册地点为成都市金
牛区西华街道侯家社区二组,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
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成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怡悦置业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怡悦
置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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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29,315,054.87
总负债                                                                 352,231,767.04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359,422,967.04
净资产                                                                  77,083,287.83
               项目                                2016 年 1-9 月(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0
利润总额                                                                  -852,839.25
净利润                                                                    -852,839.25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农业银行提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4.2亿元
     3、担保范围:包括《保证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
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
     4、担保期限: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债权人与
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
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
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
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生效方式: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怡悦置业向农业银行申请的 4.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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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实际持有怡悦置悦 51%股权,怡悦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怡悦置
业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怡悦置业向公司
提供反担保。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1,330,482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2.5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余额 1,330,482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2.54%。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
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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