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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16-12-1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9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宋冰心女士为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宋冰心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鉴于崔捷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在公司董事会秘
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宋冰心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
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宋冰心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邮政编码: 518048
    联系电话: 0755-23999288
    传真号码: 0755-23999009
    电子邮件: cofco-property@cofco.com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告



附件:宋冰心女士个人简历


    宋冰心,女,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法学学士,北京师范
大学文学学士,持有中国律师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1994 年 8 月进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中粮集团法律部法律顾问,
诉讼与仲裁部总经理助理,合同与公司法部副总经理,诉讼与仲裁部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今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宋冰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宋冰心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
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
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