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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3-1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7-01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实业”,
深圳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简称“工
商银行”)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工商银行
申请人民币 19 亿元借款,用于中粮云景国际项目建设。深圳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与工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深圳实业向工商银行申请
的 19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深圳实业向深圳公司提供反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深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粮地产(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21 日,住所为深
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合水口社区合水口新村一排 3 栋 11 层 1109 室,注册资
本 8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荣根,经营范围: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土
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务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深
圳公司持有该公司 51%股权,上海景时深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 49%
股权。
     截至 2017 年 3 月 16 日,深圳实业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深圳实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73,434,532.07            3,594,283,870.16
负债总额                                   6,802,444,972.66            2,796,647,987.47
    银行贷款总额                           3,948,000,000.00            2,04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854,444,972.66              747,647,987.47
净资产                                       770,989,559.41              797,635,882.69
                                      2016 年                    2015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5,528,431.04                -1,955,718.80
净利润                                       -26,646,323.28                -1,466,789.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实业向工商银行申请
  的 19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最高余额 19 亿元内。
         3、担保金额:人民币 19 亿元。
         4、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深圳公司为深圳实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9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是为了促进其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公司持有深圳实业 51%股权,深圳实业属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深圳实
  业向深圳公司提供反担保。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020,532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3.2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余额为 1,020,532 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
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