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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1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7-02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
始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4 日 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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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公告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5 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5、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9、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其他事项:听取《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 1 项、第 3 至第 9 项、第 11 项、第 1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第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第 10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 7 项、第 8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其余议
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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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 11 至第 13 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监事 2 人。投票时,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中,第 9 项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及相关方需回避表
决。
       上述议案中,第 4 项、第 7 至第 13 项议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2017 年 4 月 1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16                  √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                 √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                 √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贷款                 √
                        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为控                 √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2017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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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公告
                        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              √
                        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                √
                        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1、12、13 为等额选举
       11.00            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应选人数(6)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政                  √
         1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超                  √
         1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宪锋                  √
         1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鹏                  √
         1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荣根                  √
         1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晋扬                  √
         12.00          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的议案
         1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云昌                  √
         1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孟焰                  √
         1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涌                  √
         13.00          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股          应选人数(2)人
                        东监事的议案
         13.01                监事候选人余福平                     √
         13.02                   监事候选人侯文荣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2 日-5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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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公告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5 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联系电话:0755-23999000、23999288、23999262;
     传真:0755-23999009;
     电子邮箱:cofco-property@cofco.com;
     联系人:施彦妤、雷江帆;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同一股东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
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的投票,
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 9 月修订)》
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监事(如议案 13,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   委   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大会所有议案代为行使投
         票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      √
            告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
            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      √
            资助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
            议案
 10.00      关于提请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 11、12、13 为等额选举
  提案
 11.00      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 人)
 1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政                     √
 1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超                     √
 1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宪锋                    √
 1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鹏                     √
 1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荣根                    √
 1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晋扬                    √
 12.00      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1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云昌                     √


                                                   1
1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孟焰                      √

1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涌                      √

13.00   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13.01                   监事候选人余福平                       √

13.02                   监事候选人侯文荣                       √
   备注:
    1.第 9 项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
    2.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只能选
    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
    3.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4. 第11至第13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6
    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监事2人。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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